住宅区配建公共文化设施拟与主体工程同步投用

2022-07-27 15:33:47 - 北京晚报

本报讯(记者张楠)今后,居民住宅区配套的公共文化设施有望与主体工程同步交付使用了。今天上午召开的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对《北京市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进行了审议。

居民住宅区配套公共文化设施不能顺利移交和使用,是调研中大家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之一。为此,条例草案二审稿增加了居民住宅区配套公共文化设施要“同步交付使用”的表述。其中,新建、改建、扩建居民住宅区,整体进行统一规划、建设的,应当按照有关居住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定、标准,规划、建设和移交配套公共文化设施。配套公共文化设施应当与居民住宅区的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有常委会组成人员、代表和部分区此前曾提出,建议进一步补充完善积极拓展公共文化服务空间的规定。条例草案二审稿提出,鼓励合理利用文化广场、公共服务大厅、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教育机构、医疗机构、养老机构等场所提供公共文化服务。

此外,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后,运营效果也将有监督、有考评。条例草案二审稿提出,政府相关部门要加强对社会化运营主体监督管理,对购买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并作为编制购买公共文化服务预算和选择承接主体的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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