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华远塑料包装制品厂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塑料购物袋案
2022-07-27 17:01:46 -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7月26日,辽宁省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布一则行政处罚信息,涉及太和区华远塑料包装制品厂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塑料购物袋案。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锦市监处罚〔2022〕119号
太和区华远塑料包装制品厂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塑料购物袋案
太和区华远塑料包装制品厂
营业执照91210711MA0XR4X21D
范恩元
太和区华远塑料包装制品厂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塑料购物袋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给予处罚。罚没合计1579.5元。
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