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推行轻微违法告知承诺制一个月,发生了什么?

2023-07-27 14:06:02 - 媒体滚动

转自:中国环境网

“那天因为天热,我们又有一批家具着急交货,所以工人在进行喷漆作业的时候,就没有关闭车间的大门,让喷漆产生的气味随处排放,带来了非常不好的环境影响。后来,我们按照区生态环境执法部门的要求进行了整改,他们说我们是第一次,也没有处理我们,以后我们一定严格落实企业的环保责任,达标排放,更何况辽阳的绿水蓝天也是我们自己的。”7月26日,笔者随辽阳市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对企业进行回访时,辽宁博森木业有限公司的环保负责人刘颖介绍说。这是自今年6月中旬以来,辽阳市生态环境局在全省首推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制度以来带来的新变化。

辽阳推行轻微违法告知承诺制一个月,发生了什么?

图为7月26日,执法人员在华腾大塘询问企业生产情况,现场指出企业存在的环保问题并提出整改建议。

今年6月中旬,在进行大量的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后,辽阳市生态环境局与市司法局联合制定《关于在生态环境领域推行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制度的意见(试行)》,明确对生态环境领域内首次、轻微且没有造成明显危害后果并及时改正的20种违法行为,实施告知承诺制。

这20种轻微违法行为包括:未采取集中收集处理、密闭、围挡解、遮盖、清扫、洒水等措施控制、减少粉尘污染物排放,并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的;未按规定和监测规范设置监测点位和采样监测平台,并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的;未按规定使用自动监测设备或未按规定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联网,并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且污染物达标排放的等等。

这项制度的出台,既体现了生态环境执法的原则性和执行力,也彰显了生态环境部门在着力改善地区营商环境方面的灵活性和人情味,实现了纠正违法、消除隐患、预防再犯和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执法初衷和目标,让生态环境执法既有力度也有温度,有助于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的经营活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在执法实践中,辽阳市生态环境局对于属于轻微违法告知承诺制范围的事项,通过执法人员告知违法单位,并在现场宣传普及相关法律法规,提出规范的整改要求,市场主体签订承诺书并立即改正,同时,将整改情况上传至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智慧监管系统,市场主体在承诺时间内改正后,经执法人员复核确认后案件办结。

截至发稿时,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共办理19件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执法案件,全部在承诺期限内整改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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