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锚定现代化 改革再深化】新疆明确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

2024-07-27 07:34:00 - 新疆网

核心提示:7月26日上午,新疆天山职业技术大学工程汽车学院教师姜鸿飞正在西山片区空旷地带进行测绘工作。这些天,姜鸿飞来到广州南方测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进行“脱产下企”实践。

新疆网讯(全媒体记者王煜)7月26日上午,新疆天山职业技术大学工程汽车学院教师姜鸿飞正在西山片区空旷地带进行测绘工作。这些天,姜鸿飞来到广州南方测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进行“脱产下企”实践。

暑假期间,像姜鸿飞这样“沉”到企业实践,已成为乌鲁木齐院校培养“双师型”教师的常态。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加快构建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的职业教育体系。

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尤为重要。那么什么是“双师型”教师,又该如何认定?

随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出台,明确了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的认定标准。

“双师型”教师是指职业院校同时具备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能力的复合型专业课教师。

根据该办法,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设置为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层次,主要试用于全疆职业学校(含职业本科高校)的专业课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公共课教师、校内其他具有教师资格并实际承担教学任务的人员,正式聘任的校外兼职教师,以及其他依法开展职业学校教育的机构中具有教师资格的人员,在符合一定条件的前提下可参照实施。

校内教师申报各层级“双师型”教师时,除满足基本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教育教学、教研科研、专业实践三个方面的具体条件。

该办法2024年8月13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2022年印发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及管理办法(试行)》(新教规〔2022〕2号)同时废止。

“作为一名职业院校的教师,既要懂理论知识,又要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姜鸿飞说,连日来,认真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让他倍感振奋。特别是《决定》中关于“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的内容,让他深深明白,在教学中不能只按书本内容“纸上谈兵”,要产教融合,把前沿技术用到教学之中。今后,他将参照职业教育“双师型”的认定标准,充分利用寒暑假“黄金期”,将办公室搬进生产线,了解产业新鲜所需,做到“产业需要什么,我们教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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