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如何?执法检查报告来了!

2024-07-27 23:03:29 - 四川在线

四川在线记者刘佳

科技创新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核心要素。今年4月至6月,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实地检查和委托检查的方式,对《四川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开展了21个市(州)全覆盖的执法检查。“从检查情况看,条例贯彻实施总体到位、成效明显,大多数条款得到较好落实,为全面促进科技进步、提高科技治理能力、加快建设科技强省提供了有力保障。”7月27日举行的四川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四川省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主任委员唐文金在作执法检查报告时表示。

全覆盖

统筹结合务求监督实效

坚持统筹结合、突出问题导向、注重方式创新、务求监督管理实效,是此次执法检查的特点。

执法检查前,在网络公开征求意见建议的同时,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对科技统计数据进行分析,在成都、绵阳等地开展前期调研,了解有关部门、科技工作者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研究确定财政科技资金投入、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企业创新主体作用发挥、科技成果转化等4个方面的7项检查重点、36个具体问题。根据执法检查情况,梳理出全省施行条例存在的共性问题,找准各地的个性问题。

实地检查时,点位由各执法检查小组随机抽选。同时派出小分队,随机抽查4个区(县)、6个规上企业,解剖“麻雀”、剖析典型案例。针对财政科技投入和资金拨付使用等难点问题,执法检查组还赴自贡、内江、眉山等地开展了专项检查。为了点面结合摸清情况,执法检查组委托四川省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对条例实施情况开展专项评估,形成评估报告,同时召开专题座谈会,听取部分市州人大常委会委托检查工作汇报。“今年省人大常委会还同步开展条例的执法检查和修订工作,通过立法、监督同频发力,一体推进有效监督和法治供给。”唐文金说。

找短板

多个“共性”问题亟待解决

“公司在创新发展过程中面临哪些困难和挑战?”

“人工智能学术界和产业界领军人才与北上深差距较大,在蓉高校培养的博士人才多被北上深企业高薪聘用,优秀的AI科技人才不仅要求具备深厚的技术背景,还需具备前瞻性的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这些高标准使得人才获取变得更加困难……”这是今年6月,记者跟随执法检查组一行在成都一家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检查组负责人与公司负责人的一番对话。

“引不进、留不住、用不好”,激励机制不够科学等有关人才的问题,是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比较突出的问题。执法检查还发现,部分地方政府对科技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半数以上县级政府未制定科技创新专项规划;个别地方政府对执法检查不够重视,对执法检查组现场提问答非所问、避重就轻;科技投入仍显不足,全省有62个区县的财政科技投入增幅连续2年低于财政收入增幅;基层科技职能较弱,实际负责科技工作的力量单薄。

另外,创新平台作用发挥不充分、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不突出也较为明显。检查发现,现有的各类创新平台存在力量分散、边界不清、功能同质化、重点不突出等情况,有的创建创新平台后期投入、作用发挥、持续发展缺乏规划。企业研发创新支撑力较弱。全省有研发活动的规上工业企业比重为27%,比全国平均水平低10.3个百分点,科技金融支持还不够,民营中小型企业依然面临“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渠道窄”等传统融资问题。

科技成果转化堵点较为明显,包括重点产业的专业化中试平台缺乏、成果有效供给与产业发展的匹配不够、高质量成果不多、就地转化率较低等。

提建议

推动条例全面贯彻有效实施

如何解决条例贯彻落实中发现的问题?执法检查报告从压实政府主体责任、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大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加快中试平台建设等方面提出了建议。

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方面,建议统筹各类科创平台建设,强化战略性、前沿性、应用性基础研究,提高科技支出用于基础研究比重。引导培育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积极运用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推动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

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方面,建议建立规模以下科技中小企业重点培育库,分行业、分领域打造一批科技型中小微领军企业。加快国家级和省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大力培育技术转移专业机构和人才队伍,持续深化科技金融领域改革,引导金融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

检查报告建议,加强对中试平台的政策研究,尽快出台中试平台和中试项目的标准和规范,补齐政策短板。加快形成具有全国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体系,持续推进科技人才评价改革,持续优化战略科技力量定位和布局。深化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在科研人员中开展多种形式中长期激励等。

报告还建议,加快推进科技立法修法工作,对标发展新质生产力的要求,对条例中相关内容进行规范、完善。同时加快推进科创中心建设条例、高新技术发展条例等的立法修法进程,为我省科技创新工作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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