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见“老鼠仓”,重罚

2024-08-27 17:02:42 - 媒体滚动

来源:中国经济周刊

就在行业备受争议之际,公募基金行业再现两起“老鼠仓”。

近期,证监会上海监管局披露了两份罚单,分别涉及上海两家公募基金前从业人员的“老鼠仓”。其中一名80后基金经理,被没收违法所得、罚金共计3000余万元,并被采取10年市场禁入措施。

(1)首席交易员被处罚

来自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王某虎于2008年3月入职A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并于2018年10月起担任公司首席交易员,2023年7月离职。自2014年1月8日起,由于岗位工作需要,公司为王某虎开通了O32投资交易系统的相关权限。王某虎通过上述系统查看并知悉了公司在管的“A时代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持仓及成交回报等未公开信息。

2021年3月至2023年7月,王某虎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违反规定,明示、暗示占某礼从事相关交易活动。上述期间,“占某礼”证券账户与“A时代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发生趋同交易。

监管部门认为,王某虎的行为违反《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二十条第六项的规定,构成《证券投资基金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所述违法行为。

监管部门决定:对王某虎明示、暗示他人利用未公开信息从事相关证券交易的行为,处以50万元罚款。

(2)基金经理被罚没3000万

另一则处罚决定书显示,自2018年10月31日起,张某担任上海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管理的A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负责该基金产品的投资决策等工作。2022年8月5日,张某卸任A基金的基金经理并从公司离职。2018年10月31日至2022年8月5日期间,张某因职务便利知悉与A基金有关的投资决策、交易标的、交易时间等未公开信息。

经查明,2018年10月31日至2022年8月5日期间,张某控制“闫某”广发证券账户,指挥其配偶刘某具体操作“闫某”广发证券账户进行相关下单交易,期间“闫某”广发证券账户买入沪深两市股票共656只,与A基金趋同买入股票393只,趋同买入股票只数占比59.91%,趋同买入金额6.66亿元,趋同买入金额占比59.80%,账户趋同买入盈利金额1566.26万元。

监管部门认为,张某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基金法》第二十条第六项的规定,构成《基金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所述违法行为。

处罚决定书显示,决定对张某作出相应处罚:1.对张某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1566.26万元,并处以1566.26万元罚款;2.对张某采取10年市场禁入措施。

责任编辑:刘万里SF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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