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海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3批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情况通告

2022-09-27 12:40:53 - 中国质量新闻网

青海省海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3批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情况通告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近日,青海省海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3批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情况通告(〔2022〕年第1号)。通告显示,海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近期组织开展的2022年海东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检出3批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情况:

(一)海东市平安区旭昇瓜果店销售的橘子,生产日期为2022年8月10日,经食药环检验研究院(山东)集团有限公司检验,联苯菊酯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联苯菊酯检出值为0.095mg/kg,标准规定≤0.05mg/kg。

(二)互助县星河湾华联综合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姜,生产日期为2022年8月10日,经食药环检验研究院(山东)集团有限公司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出值为0.29mg/kg,标准规定0.2mg/kg。

(三)互助县星河湾华联生活超市销售的姜,生产日期为2022年8月10日,经食药环检验研究院(山东)集团有限公司检验,噻虫胺、噻虫嗪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噻虫胺检出值为0.69mg/kg,标准规定0.2mg/kg;噻虫嗪检出值为0.70mg/kg,标准规定0.3mg/kg;

对抽检发现的4批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海东市市场监管局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依法进行查处,下架召回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进一步督促企业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海东市市场监管局特别提醒消费者,如已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时,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

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信息

序号

被抽样单位名称

被抽样单位地址

食品名称

规格型号

商标

生产日期/批号

不合格项目

分类

1

海东市平安区旭昇瓜果店

青海省海东市平安区平安镇民和路海平诚信农副产品批发市场

橘子

/

2022-08-10

联苯菊酯║0.095mg/kg║0.05mg/kg

食用农产品

2

互助县星河湾华联综合商贸有限公司

青海省海东地区互助土族自治县威远镇迎宾大道21号七彩星河湾10号楼负一层

/

2022-08-10

噻虫胺║0.29mg/kg║0.2mg/kg;

食用农产品

3

互助县星河湾华联生活超市

青海省海东地区互助土族自治县威远镇台子路2号民贸大楼三层商铺一楼

/

2022-08-10

噻虫嗪║0.70mg/kg║0.3mg/kg;噻虫胺║0.69mg/kg║0.2mg/kg

食用农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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