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至少配1名食品安全员

2022-09-27 15:57:15 - 北京晚报

本报讯(记者张楠)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发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责任,规范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行为。《规定》将从今年11月1日起实施。

《规定》要求,具有一定规模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在配备食品安全员的同时,应当依法配备食品安全总监;要建立企业主要负责人负总责,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分级负责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可以为专职或兼职人员。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至少配备1名食品安全员,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的数量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发现有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应当提出停止相关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等否决建议。《规定》要求,企业要建立基于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的动态管理机制,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

今日热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