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复丹江“净水机”

2024-09-27 08:07:58 - 检察日报

修复丹江“净水机”

 检察干警到芦苇湿地现场调查取证。

修复丹江“净水机”

 郭某、刘某破坏湿地案在案发地开庭审判。

修复丹江“净水机”

 检察干警回访查看补植复绿的芦苇湿地。

芦苇是湿地植物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能够调节气候、涵养水源、净化水质。为保护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地水质,丹江岸边人工种植了数千亩芦苇,被群众称为丹江的“净水机”。

2022年5月,郭某、刘某在河南丹江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河滩内“开垦”芦苇湿地近50亩种植粮食作物,造成直接损失7万余元。2023年5月,河南省淅川县检察院以涉嫌破坏自然保护地罪对郭某、刘某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后分别判处二人有期徒刑八个月,各并处罚金5000元,同时责令二人赔偿湿地生态修复金7万余元。去年底,当地湿地保护部门利用该款项对受损地段重新栽植芦苇,恢复湿地原貌。

今年8月底,淅川县检察院干警回访查看受损湿地修复情况,发现补植的芦苇长势良好。

本报通讯员王永强 袁鎏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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