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受石时态辞去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4-09-27 16:22:21 - 江苏新闻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石时态辞去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4年9月27日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石时态辞去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并报省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接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辞职请求,须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