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10-08 04:02:11 - 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民生银行A股代码:600016优先股简称:民生优1优先股代码:360037编号:2024-070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中国民生银行”)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0月2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本行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0月25日10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西绒线胡同28号中国民生银行东门一层第三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0月25日

至2024年10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一)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本行2024年8月29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4年8月29日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4年9月20日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4年9月20日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4年9月27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4年9月27日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见本行于2024年8月30日、2024年9月21日、2024年9月2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本行网站(www.cmbc.com.cn)的公告。

有关本次会议的详细资料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本行网站(www.cmbc.com.cn)刊载。

(二)特别决议议案:4

(三)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

(四)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五)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根据本行章程,股东质押本行股权数量达到或超过其持有本行股权的百分之五十时,本行将对其在股东大会的表决权进行限制。

(六)根据本行章程,主要股东在本行授信逾期的,本行将对其在股东大会的表决权进行限制。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行股东。H股股东参会事项请见本行在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行网站(www.cmbc.com.cn)发布的本次股东大会通告和通函。

(二)本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本行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出席回复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2024年10月21日(星期一)之前将出席会议的书面回执(请见附件2)以专人、邮寄或传真的方式送达至本

行董事会办公室。

(二)出席登记手续

1.符合出席条件的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持股凭证等股权证明;委托代理人须持书面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书面授权委托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法

联系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中国民生银行大厦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100031

联系人:陈女士、徐女士

联系电话:010-58560975、58560824

传真:010-58560720

电子邮件:cmbc@cmbc.com.cn

(二)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30日

2.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附件1: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0月25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回执

注:

1.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本回执在填妥及签署后于2024年10月21日(星期一)或之前以专人、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本行董事会办公室。

今日热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