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符合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现代新国企

2024-10-08 22:58:57 - 媒体滚动

转自:企业思想家

打造符合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现代新国企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将聚焦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作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之一,并全面部署了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具体举措。我国国有企业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主体,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关系到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构建和完善,打造更多符合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现代新国企将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实现中国式现代化贡献积极力量。

我国国有企业在建设社会主义

市场经济进程中不断发展壮大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我国在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的伟大创举,开拓性地将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结合起来,突破了传统计划经济完全排斥市场调节的窠臼,同时也解决了西方市场原教旨主义的弊端。国有企业是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进程中的不可或缺的关键环节。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制定《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该文件指出,要转换国有企业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现代企业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础。

改革开放以来,国有企业的改革历程,大致可以划分为四个阶段:1978年到1992年的“放权让利”时期,这段时期主要是将国有企业改造为具有自主经营权的企业,推动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减少政府部门对国有企业计划指令性的约束,使得国有企业能够逐步适应商品生产和流通的大环境变化。通过扩大自主权、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转换企业经营机制等方式,企业的生产经营积极性被极大调动起来,初步形成了能够响应市场需求的生产供给机制,为市场经济的形成奠定了基础。1993年到2002年的“制度创新”时期,建设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被明确为国有企业的改革方向,与市场相关联的体制机制加速形成,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资本运行方式、产权安排架构、公司治理模式等逐步建立起来,同时,国有经济布局开启“抓大放小”优化举措,主要向关系国民经济命脉行业集中,也为其他所有制经济发展提供广阔市场空间。2003年到2012年的“国资监管”时期,以各级国资委的成立为主要标志,从制度上解决了国有企业长期以来“九龙治水”的顽疾,国资监管体系基本形成,理顺了政府和企业之间的关系,国有经济布局进一步优化,特别是垄断性国有企业深化改革,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更加完善。第四个阶段是党的十八大至今。

从党的十八大前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经验来看,国有企业在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进程中不断发展壮大,同时也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奠定了坚实基础。其一,国有企业逐步成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合格市场主体,形成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市场竞争为基础、以市场价格为牵引的完整生产经营体制机制。其二,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完成了“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的制度安排,国有企业自主经营成效明显,监管部门通过企业产权管理、资产监督、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等方式构建系统规章制度。其三,通过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国有企业涉及的领域愈发集中,国民经济控制力增强,也为形成更为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贡献积极力量。

现代新国企是高水平社会主义

市场经济体制的关键性力量

进入新时代以来,我国国有企业发展迎来了新的历史契机,国资国企改革取得显著成效,国有企业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得到根本性加强,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明显优化,国资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特别是通过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形成一批发展方式新、公司治理新、经营机制新、布局结构新的现代新国企。“现代新国企”体现“新”的重要方面,就是适应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成为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关键性力量。

打造符合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现代新国企

现代新国企自主创新能力显著增强,核心竞争力更加凸显。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的创新体制得到重塑和加强,创新激励机制不断完善,创新效能持续提高。为进一步支撑国有企业创新发展,国务院国资委2022年专门成立了科技创新局,先后印发《中央企业加快打造原创技术“策源地”和现代产业链“链长”的指导意见》《关于系统推进中央企业科技创新激励保障机制建设的意见》,全面推进中央企业创新发展。国有企业在载人航天、探月工程、深海探测、北斗导航等领域取得了一批具有标志性意义的重大科技成果,建成了港珠澳大桥、白鹤滩水电站、“深海一号”油气田、华龙一号核电机组、石岛湾高温气冷堆核电站示范工程等一批标志性重大工程,在科技创新领域发挥了引领作用,为国家重大需求提供了关键支撑。自主创新能力成为现代新国企的重要特征,是现代新国企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的核心法宝,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主要支撑,有力推动了我国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现代新国企形成更加完善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为发挥核心功能提供制度保障。国有企业全面贯彻“两个一以贯之”,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日趋完备,制度体系逐步成熟定型,企业管理能力和效率逐步提升。2021年中央出台《关于中央企业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的意见》,立足于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明确了中央企业党委(党组)在决策、执行、监督等各环节的权责和工作方式,推动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中央企业及其重要子企业、地方一级企业及其重要子企业全部制定前置研究清单,各治理主体权责边界更趋清晰,董事会建设进一步加强,各级国有企业基本实现董事会应建尽建、外部董事原则上占多数。发挥核心功能是国有企业区别于其他企业的应有之义,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为国有企业更好发挥核心功能奠定了坚实制度保障,有力推动实现国有企业的经济属性、政治属性和社会属性的有机统一。

现代新国企拥有更加灵活的市场化经营机制,助力塑造更加公平、更有活力的市场环境。国有企业经营效率不断提升,逐步完善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有效激发经理层和骨干员工的积极性。国资监管部门向建有规范董事会的国有企业陆续下放发展决策权,经理层成员选聘权,业绩考核权和薪酬、职工工资分配及重大财务事项等重要权限,加快推进企业市场化经营。全面深化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改革,推进实现“干部能上能下、人员能进能出、薪酬能高能低”,公开招聘、竞争上岗、全员绩效考核等市场化用工制度普遍推行。国有企业办社会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全面扫尾,全国国资系统监管企业“三供一业”基本完成分离移交。积极推进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开展多种形式中长期激励。现代新国企已经成为更具竞争力的独立市场主体,以更为积极的面貌参与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运行之中。

现代新国企布局持续优化,结构调整稳步推进,国有经济引导带动作用持续增强。在中央印发的《关于新时代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的意见》指导下,国有企业坚持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推动国有资本向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向提供公共服务、应急能力建设和公益性等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向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中。一批中央企业、地方国有企业以市场化的方式实施战略性重组,专业化整合持续深化,推动国有经济更好服务国家战略。战略性新兴产业布局取得突破性进展,为新质生产力发展提供有力支撑。2023年中央企业全年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2.18万亿元,同比增长32.1%,在光伏制氢、碳纤维制造、汽车芯片等领域落地了一批重点项目,组建了激光制造、量子通信、卫星互联网等领域的现代新国企。

着力打造更加适应高水平社会主义

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现代新国企

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现代新国企要更好适应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增强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

第一,着力构建更好支持创新的体制机制。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将构建支持全面创新体制机制作为改革的重点方向。科技创新能力强大是诸多世界一流企业成长为全球巨头的重要因素,是其强大市场竞争力的重要支撑。要打造灵活的科技创新管理制度,在考核评价过程中应以更高的容错率和更为长期的视角,提升国有企业原创优势科技创新的孵化率,不断推进国有企业提升创新效能、壮大科技实力。把创新作为引领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第一动力,坚持以创新人才为依托,向人才培养倾斜资本投入力度。积极探索有效的国有资本投资模式,通过改组组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和运营公司,将投资风险控制在可以承受的范围内,开展投资融资、产业培育、资本整合。  

第二,完善国有企业分类改革。围绕国有企业核心功能的发挥进一步推进分类改革,将为现代新国企提升核心竞争力和增强核心功能创造有利条件。当前对于国有企业的分类已经取得积极成效,不过在实践中来看,分类方式还可以进一步细化,不同国有企业发挥的核心功能差异较大,考核评价机制难以有效区分;有些企业内部业务复杂,政策可能存在一刀切的情况,容易造成政策适用的真空。可以围绕企业核心功能或者使命担当,细化国有企业分类,有针对性地完善考核评价机制。突出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从考核分配、干部管理、党建廉政等各方面督促引导国有企业建立正确的业绩观。通过深化分类改革赋予国有企业更为清晰的使命导向,更为明确的权责安排,更为广阔的市场化经营空间。

第三,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持续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面对以高质量发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重大使命,国有企业要持续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把党的领导有效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保障国有企业的核心功能充分完成。同时,要健全国有企业经营决策机制,推动国有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我约束的独立市场经营主体,使国有企业更多通过市场化的手段生产经营,并通过市场化的机制获得生产经营带来的收益或者风险,提升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

第四,弘扬现代新国企的企业家精神。现代新国企具有企业家施展才能的空间和环境,具备培养优秀企业家和企业家精神的条件。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不仅承担一般企业家的职能,还需要整合生产资源、优化经营策略以完成国有企业的特殊功能和使命,因此优秀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所蕴含的企业家精神,具有更为丰富的内涵,要有坚定的政治意识,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深度融入国家重大工程,积极参与国家战略落地;自觉的人民立场,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严格的道德和职业要求,党纪和监管的约束机制更为完善,这要求其成为奉公守法守纪、清正廉洁自律的模范表率。要大力宣传优秀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先进事迹和突出贡献,营造尊重企业家价值、鼓励企业家创新、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浓厚社会氛围。

本文获得中国社会科学院智库基础研究项目

“打造现代新型国有企业研究”(23ZKJC041)资助。

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政治经济学研究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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