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上接C45版)

2022-01-08 01:53:16 - 证券日报之声

原标题: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上接C45版)

(上接C45版)

六、备查文件

1、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2、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7日

附表:被担保方基本信息

单位:万元

说明:

1、以上担保额度是公司下属公司根据目前各自生产经营需要的测算,各下属公司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总担保额度范围内使用担保额度,公司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公司亦可使用该担保额度,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2、2020年度数据已审计,2021年前三季度数据未经审计。

证券代码:002726              证券简称:龙大美食           公告编号:2022-011

债券代码:128119              债券简称:龙大转债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对外投资概述

为完善产业布局,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在四川省巴中市以自有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巴中龙大肉食品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登记机关核准为准,以下简称“巴中龙大”)实施“中国西部肉制品生产基地高端肉制品深加工项目”和“巴中市恩阳区100万头生猪屠宰项目”,项目有关详细内容请见2021年12月24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设立全资子公司事宜已履行内部决策程序,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设立全资子公司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由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设立,持股比例100%,拟设立的子公司主要内容如下:

1、公司名称:巴中龙大肉食品有限公司。

2、注册资金:10,000万元人民币。

3、法定代表人:于成坤。

4、地址:四川省巴中市恩阳区柳林镇工业园。

5、经营范围:食品生产;食品经营;食品销售;生猪屠宰;饲料生产;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牲畜饲养食品进出口;畜牧渔业饲料销售;牲畜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

以上信息以最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目的

本次在四川省巴中市设立全资子公司是实施“中国西部肉制品生产基地高端肉制品深加工项目”和“巴中市恩阳区100万头生猪屠宰项目”的需要,是公司以食品为主体、以养殖和屠宰为支撑的“一体两翼”总体战略框架下,积极开拓西南市场、拓展产能布局的又一重要举措,有助于加快全国业务布局,助推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

2、存在的风险

全资子公司成立后在实际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市场环境变化、行业环境变化或不可抗力影响,未来经营情况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3、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不会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7日

证券代码:002726              证券简称:龙大美食           公告编号:2022-012

债券代码:128119              债券简称:龙大转债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改经营范围

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28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3名激励对象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其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6.552万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于2022年1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评价结果为合格可行权/解锁的比例为80%,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评价结果为不合格可行权/解锁的比例为0%,3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合计15.1164万股限制性股票。

综上,本次公司将合计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1.6684万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于2022年1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改经营范围及修订的议案》。受“龙大转债” 2021年债转股、2019年激励计划第一期股票期权自主行权以及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影响,公司总股本将从107,196.7989万股变更至107,864.3501万股。

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相应的第六条、第十九条进行修订。同时,为与工商系统用语一致,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第十三条进行修订。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相关人员全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本次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7日

证券代码:002726              证券简称:龙大美食           公告编号:2022-013

债券代码:128119              债券简称:龙大转债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7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月24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1月24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24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2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时间段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1月17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中韩街道株洲路20号海信创智谷A座2502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3、《关于2022年度公司申请贷款额度的议案》

4、《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5、《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改经营范围及修订的议案》

说明:

1、 上述议案1-5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2年1月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或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公告。

2、审议议案4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3、上述议案1、2、5为需以特别决议审议的事项,需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4、根据相关规则要求,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故,上述议案中涉及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将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三、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

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22年1月18日下午16:30时前到达公司为准。但是出席会议时应当持上述证件的原件,以备查验。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时间:2022年1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徐巍、李京彦

联系地址:山东省莱阳市龙门东路99号          邮编:265200

联系电话:0535-7717760                       传真:0535-7717337

2、会议费用情况

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1)投票代码:362726

(2)投票简称:龙大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2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天)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1月2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24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单位)依据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代为行使表决权。

说明:

1、请股东在议案的表决意见选项中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如股东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726             证券简称:龙大美食            公告编号:2022-010

债券代码:128119             债券简称:龙大转债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

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1月7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评价结果为合格可行权/解锁的比例为80%,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评价结果为不合格可行权/解锁的比例为0%,3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合计15.1164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总股本将减少15.1164万股。以上公告信息刊登于2022年1月8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次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本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7日

证券代码:002726        证券简称:龙大美食        公告编号:2022-006

债券代码:128119          债券简称:龙大转债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

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规定,公司拟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5.1164万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2021年12月31日收市后的总股本107,886.02万股)的0.01%,占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1,658.93万股)的0.91%;拟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22.6356万份,占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总数(1,665.17万份)的1.36%。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实施情况

1、2019年9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2019年9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查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同时公司于2019年11月16日至2019年11月25日对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3、2019年12月2日,公司2019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19年12月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权益数量及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

5、2020年1月1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董事会完成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激励计划向220名激励对象授予1665.17万份股票期权,向162名激励对象授予1658.93万股限制性股票,股票上市日期为2020年1月20日。

6、2020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原激励对象周树青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其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3万股、注销其持有的13万份股票期权。此议案已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于2020年12月1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回购注销手续。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20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原激励对象赵方胜、宋昱钢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其二人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222.04万股、注销宋昱钢持有的4.16万份股票期权。此议案已经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于2020年12月1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回购注销手续。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21年1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行权期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2019年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个解锁期/行权期条件已经成就,158名激励对象获授的567.996万股限制性股票于2021年2月3日上市流通,217名激励对象获授的652.964万份股票期权于2021年2月3日开始自主行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原激励对象梁秀林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其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3.9万股、注销其持有的15.6万份股票期权,此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回购注销手续尚未办理。

9、2021年1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由于公司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实施完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7.4元调整至7.351元。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0、2021年5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由于公司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实施完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7.351元调整至7.169元,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3.7元调整至3.518元。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1、2021年7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原激励对象张锦林、马术峰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其二人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2.652万股,注销张锦林、马术峰持有的10.608万份股票期权。此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回购注销手续尚未办理。

12、2022年1月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以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解锁期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2019年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二个解锁期/行权期条件已经成就;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注销股票期权的原因、数量

(一)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及价格

1、回购原因及回购数量

根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八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的“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处理”中(三)的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等原因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的规定,鉴于激励对象王华东、谢滨伟、赵廷君已离职,公司将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此三位持有的2.964万股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处理。

鉴于激励对象陶镜伍、王琳的2020年度个人绩效评价结果为不合格,个人可解除限售比例为0%。公司将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此二位持有的12.09万股第二期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处理。

鉴于激励对象于永光的2020年度个人绩效评价结果为合格,个人可解除限售比例为80%。公司将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其持有的第二期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20%,即0.0624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处理。

本次需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15.1164万股,占限制性股票授予总数(1658.93万股)的0.91%,占公司总股本(2021年12月31日收市后的总股本107,886.02万股)的0.01%。

2、回购价格

根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八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的“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处理”中(三)的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等原因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的规定。公司上述离职已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3.7元/股。由于公司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实施,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3.7元调整至3.518元。

综上,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3.518×(1+1.50%×D÷365),其中D为激励对象离职之日距离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的天数。根据规定,激励对象王华东、谢滨伟、赵廷君的回购价格分别为3.592元/股、3.595元/股、3.613元/股。

根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五章“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除限售条件”中“2、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的“(4)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中“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D,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不合格”,公司将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取消该激励对象当期解除限售额度,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的规定,激励对象陶镜伍、王琳、于永光的回购价格为3.518元/股。

3、回购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53.417万元。

(二)注销股票期权的原因、数量

根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八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的“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处理”中(三)的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等原因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的规定,鉴于激励对象王华东、谢滨伟、赵廷君、李海涛已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对其四人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4.976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鉴于激励对象陶镜伍、王琳的2020年度个人绩效评价结果为不合格,个人可行权比例为0%。公司将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此二位第二期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7.41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处理。

鉴于激励对象于永光的2020年度个人绩效评价结果为合格,个人可行权比例为80%。公司将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其第二期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20%,即0.2496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处理。

综上,本次需注销的股票期权数量合计为22.6356万份,占股权激励计划中全部股票期权总数(1,665.17万份)的1.36%。

三、本次回购注销办理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表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以公司2021年12月31日收市后的总股本1,078,860,185股为计算基数,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078,860,185股减少为1,078,709,021股。

注:以上比例的数据差异为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四、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将减少151,164股,公司总股本将由2021年12月31日收市后的总股本1,078,860,185股减少为1,078,709,021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减少151,164元,公司将于本次回购注销事项通过股东大会审议后依法履行相应减资的程序和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五、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相关意见及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对有关人员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15.1164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对所授予但尚未行权的22.6356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此次回购注销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该部分股票期权,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回购注销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该部分股票期权,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激励对象王华东、谢滨伟、赵廷君、李海涛已离职,激励对象陶镜伍、王琳的2020年度个人绩效评价结果为不合格,激励对象于永光的2020年度个人绩效评价结果为合格,公司对以上人员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15.1164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对所授予但尚未行权的22.6356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回购注销原因、回购数量及价格、回购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该部分股票期权。

3、律师意见

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针对本议案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本次注销事项的原因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以及《2019年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事宜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并履行了相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2019年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注销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本次注销中注销股票期权的数量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价格符合《2019年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应就本次注销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减少注册资本和股份注销登记等手续。

六、备查文件

1、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2、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3、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4、北京中伦(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7日

证券代码:002726              证券简称:龙大美食           公告编号:2022-003

债券代码:128119              债券简称:龙大转债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月4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22年1月7日在公司青岛办公室2号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投票的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晓初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解锁期条件成就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2019年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因此,同意公司为209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二个行权期共计469.2714万份股票期权的行权手续,同意公司为151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共计411.0366万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手续。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

鉴于激励对象王华东、谢滨伟、赵廷君、李海涛已离职,激励对象陶镜伍、王琳的2020年度个人绩效评价结果为不合格,激励对象于永光的2020年度个人绩效评价结果为合格,公司对以上人员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15.1164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对所授予但尚未行权的22.6356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回购注销原因、回购数量及价格、回购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该部分股票期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是为满足下属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需要产生的,符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公司申请贷款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拟向相关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机构申请人民币60亿元的贷款额度是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不存在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损害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整体长远利益。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2022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开展正常经营管理需要,交易价格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未发现董事会违反诚信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1月7日

证券代码:002726              证券简称:龙大美食           公告编号:2022-002

债券代码:128119              债券简称:龙大转债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月4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22年1月7日在公司青岛办公室2号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投票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余宇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解锁期条件成就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余宇、张瑞回避表决。

《龙大美食: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龙大美食: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详细内容请见2022年1月8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见2022年1月8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律师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详细内容请见2022年1月8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龙大美食: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细内容请见2022年1月8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见2022年1月8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律师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详细内容请见2022年1月8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龙大美食:关于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细内容请见2022年1月8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公司申请贷款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龙大美食:关于2022年度公司申请贷款额度的公告》详细内容请见2022年1月8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见2022年1月8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张力、程远芸回避表决。

《龙大美食: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细内容请见2022年1月8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详见2022年1月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2022年1月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改经营范围及修订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龙大美食: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改经营范围及修订的公告》详细内容请见2022年1月8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龙大美食: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细内容请见2022年1月8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备查文件

1、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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