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2500元!丽水一市民举报污染环境获奖励

2022-01-08 18:53:57 - 丽水网

近日,一市民从市生态环境局景宁分局领取了2500元奖励金。该市民举报一起非法排放养殖污水的环境违法事件,并协助生态环境部门查获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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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顾

 2020年10月9日,景宁分局收到群众举报称,某乡养殖场有废水外排影响水质情况。接到举报后,景宁分局执法人员立即会同县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对该公司进行核实检查,经现场核实:该公司对污水收集池拆除,但未建设污染防治配套设施、也未委托他人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即投入生产、使用。上述行为已违反《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十三条。根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景宁分局于2021年1月11日向当事人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金额5万元,并向举报人反馈了调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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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有奖举报

   根据《浙江省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和《丽水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文件规定的奖励情形,该市民举报的线索与下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处罚事项一致,景宁分局按照规定向举报人兑现了2500元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金。

奖2500元!丽水一市民举报污染环境获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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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生态环境有奖举报持续有效,我们诚挚呼吁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通过12345举报热线、浙里办举报平台、12369微信公众举报平台或者来信来访等渠道进行实名举报,主动参与到打击生态环境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行动中,保障自身的环境权益,保护家园的绿水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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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生态环境有奖举报持续有效,我们诚挚呼吁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通过12345举报热线、浙里办举报平台、12369微信公众举报平台或者来信来访等渠道进行实名举报,主动参与到打击生态环境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的行动中,保障自身的环境权益,保护家园的绿水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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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景宁分局将继续用好有奖举报这一有力“武器”,构建群防群治、众志成城的环保防线,坚持对生态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切实保障群众环境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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