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华英拐卖儿童案发回重审,被拐者:曾在云南与丈夫拐卖男婴

2024-01-08 15:59:13 - 大象文娱

转自:大象新闻

大象新闻记者吴紫翼 

近日,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余华英拐卖儿童案作出二审裁定,发回重审。

余华英拐卖儿童案发回重审,被拐者:曾在云南与丈夫拐卖男婴

1月8日,大象新闻记者从该案受害人杨妞花律师处获悉,该案发现了新的拐卖儿童事实,“警方在云南发现了余华英还有涉嫌拐卖儿童的事实证据,说明有漏罪情况。” 

杨妞花表示,王加文于2023年11月被抓获后,被指认在2002年及2003年期间与妻子余华英共同贩卖两名云南男婴,“这两名男婴是不是余华英拐的,目前还不清楚。”杨妞花告诉记者,这两名被拐男婴中,有一名已经找到家人,另一名的DNA比对结果暂不清楚。

余华英拐卖儿童案发回重审,被拐者:曾在云南与丈夫拐卖男婴

法院认为,原判遗漏原审被告人余华英其他拐卖儿童的犯罪事实,部分事实不清楚,为查清上诉人余华英全部犯罪事实,应予重审。

“余华英一审都被判死刑了,还没有老实交代她的犯罪事实。”杨妞花称,这件事情虽然耽搁了案件的宣判,但既然发现了新的证据,她相信终究会迎来公平公正的判决结果。

此案于2023年9月18日在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经审理查明:被告人余华英于1993年至1996年期间伙同龚某良(已故),在贵州省、重庆市等地共拐卖儿童11名。其行为已构成拐卖儿童罪,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应予以严惩。对被告人余华英以拐卖儿童罪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余华英当庭表示上诉。

2023年11月28日,此案二审开庭,庭审后,检察机关以经公安机关初查又发现上诉人余华英在云南省还涉嫌拐卖儿童的其他犯罪事实,有漏罪没有处理,为全面、准确、有力打击犯罪,保障被告人依法享有的上诉权,建议将本案发回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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