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楼下 | 顶楼屋面漏水问题已出现多年 业主申请启用大修基金遇难题

2023-11-08 09:49:45 - 西安晚报

钟楼下 | 顶楼屋面漏水问题已出现多年 业主申请启用大修基金遇难题

顶楼屋面漏水问题已出现多年

业主申请启用大修基金遇难题

市民反映

钟楼下 | 顶楼屋面漏水问题已出现多年 业主申请启用大修基金遇难题

近日,有市民向“钟楼下·民生热线”反映,未央区长安易居小区建于2006年,顶楼屋面漏水现象频发,自己的房屋漏水问题已出现多年。数次向物业公司提交启用大修基金申请,但都没有得到对方回应。

记者调查

11月6日上午,记者来到未央区太和路99号的长安易居小区。该小区共有18栋多层住宅,还有8栋小高层住宅(以下简称“小高层”),常住居民约有2040户。记者走访了解到,小区建于2006年,这些年小高层楼顶漏水现象频发。

向栏目求助的祁先生房子在小高层22号楼的顶楼。目前他已经搬至他处,将长安易居的房屋租赁给其他人。2015年之后,开始有租客反映房子有渗水情况。一开始还是墙体潮湿,渗水问题并不严重,直到2018年,房屋墙面发霉起皮,卧室阳台不断出现“漏水点”,雨大时甚至需要用盆接水。

“租客不愿意继续租了,我小打小闹修过一回,可是毕竟不专业,找不出漏水原因。”祁先生说,2018年9月,他向物业公司提出修缮漏水屋面的需求,物业公司要求他先提交申请大修基金的资料。他把自己的身份信息以及房产资料提交上去后,很长时间过去了,却没有任何回复。其间物业公司更换项目负责人,2020年7月,他再度到小区物业公司咨询进度,结果被告知先前提交的资料已丢失,且启用大修基金需要同单元3户业主签署申请书,祁先生需先自行找找邻居。

祁先生介绍,他所居住的22号楼有5个单元,每个单元户数并不一致,自己居住的单元顶楼只有2户。“我想过办法,也曾动员过同单元楼下的业主,但楼下业主家并无漏水现象,所以人家就没有同意。我没办法凑到3户,但我觉得这个事应该由物业公司主导,这不是我一个人的事,这也关乎大家的利益。”祁先生说,就这样,事情一直拖到现在都没有解决。前不久,他听说20号楼有住户成功申请到大修基金并将漏水屋面进行了全部修缮。“为啥人家就那么顺利?我们单元就这么难?”祁先生说。

面对祁先生的疑问,记者辗转来到长安易居小区物业公司陕西亿通易居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一位王姓经理回复记者,根据西安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相关规定,启用应急程序,需要3户以上产权所有人在申请书上签字才能生效。但22号楼各单元情况特殊,物业公司此前多次做过居民思想工作,希望他们以大局为重,签署同意书,可还是有人不配合。王经理还说,启用大修基金后还有许多程序要走,工作流程相对缓慢且有排队情况。“不同意签字就只能顺延,小区漏水楼栋还挺多,我们只能优先考虑已经具备条件的楼栋。”王经理说。

针对祁先生的要求,王经理还称,目前已经11月份了,小区还有其他楼栋的修缮工作未完成。22号楼即使具备了条件,要启动大修基金申请工作和楼栋修缮工作,预计也到年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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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急使用程序

需要提交这些申请材料

记者了解到,2018年3月,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根据《西安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制定了新的《西安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程序》。新的规定将我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维修资金”)分为正常使用程序和应急使用程序。从提交申请以及划转维修资金的方式上区别开来,更好地保障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正常使用,规范维修资金使用工作。

其中,应急使用程序(竣工后一次性划转或分两次划转)规定物业保修期限届满后,出现《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紧急情况的,物业服务企业应立即采取应急防范措施,并同时向区级管理机构提交书面申请。申请材料包含:小区的基本情况,本次维修和更新、改造项目保修期的到期时间,维修资金列支范围总面积、总户数及维修资金交存情况;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书面材料;本次维修和更新、改造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损坏证明[如电梯维修须提供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书面材料,消防维修须提供消防管理部门出具的书面材料,其他维修项目须提供3户(含)以上业主维修需求书面材料]等。

11月7日,记者联系未央区住建局相关工作人员,询问维修资金应急使用程序相关情况。该工作人员回复称,长安易居小区屋顶漏水情况根据维修资金应急使用程序要求,须提供至少3户业主的维修需求书面材料。(本组文/图西安报业全媒体记者王甜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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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拒绝移交公共配套设施

临时物业公司无法进行供暖前试水

小区业主担心今年用不上暖气

随着气温骤降,不少市民都翘首以盼家里能早日供暖,位于莲湖区西关正街175号的达成馨苑小区的业主们却担心今年用不上暖气。目前,小区的锅炉房等公共配套设施被开发商占有,临时物业公司进行供暖前试水遇阻。今冬,小区是否供暖、由谁供暖没定论。

达成馨苑小区是一个有着10多年楼龄的老小区,共两栋楼、600余户业主。今年,由于开发商西安达成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达成实业”)与前物业公司西安鑫坤物业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鑫坤物业公司”)产生纠纷,小区一度出现开发商引进的新物业公司与鑫坤物业公司同时服务的混乱局面。

为了让小区早日回归正轨,今年4月份,业主们在西关街道办的支持下,选举成立了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依照规定,于10月引进陕西怡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汇物业公司”)作为临时物业公司服务小区业主。

眼瞅着小区管理步入了正轨,可是在新旧物业公司交接之前,前物业公司依据法院判决将锅炉房、水泵房等公共配套设施移交给了开发商达成实业。小区是自备锅炉供暖,临时物业公司(怡汇物业公司)购买了锅炉,但是供暖设备间目前由达成实业占有,怡汇物业公司无法对供暖系统进行调试,小区供暖的事就这样一直悬着。

10月23日,根据《物权法》第二百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的规定,小区业主委员会向开发商去函,要求达成实业向怡汇物业公司移交锅炉房等公共配套设施,保证小区今年能顺利供暖。可是,达成实业并未进行移交。

记者在一份民事判决书中看到,今年10月27日,莲湖区人民法院判令达成实业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向达成馨苑小区业主委员会返还小区1号楼与2号楼之间的三层楼房二层的物业用房、三层顶楼的锅炉房、一层的水泵房。如不服判决,可在规定时间内上诉。11月6日,小区业主委员会成员告诉记者,10天期限已到,达成实业并未移交小区公共配套设施。

当天,业主们来到西关街道办寻求帮助。多位业主表示,他们期望开发商达成实业尽快移交公共配套设施,让小区回归正轨,不接受达成实业为大家供暖及开展其他物业服务。“我们就想让自己选聘的物业公司为小区供暖并提供其他专业的服务,住得舒心一点。”业主们说。

了解大家的诉求后,街道办相关负责人表示,10月27日,莲湖区法院要求达成实业移交小区公共配套设施的判决下来以后,街道办及时与开发商进行了沟通。对方表示将上诉。街道办一直和法院保持积极联系,希望能尽快解决该小区的问题。关于供暖一事,街道办已经多次与开发商协商,也会继续协商,确保小区顺利供暖。

11月7日,开发商达成实业法定代表人晁先生告诉记者,他们认为小区业主委员会要求移交公共配套设施一事,并没有通过全体业主大会表决,不能代表大部分业主的意愿。所以,他们无法配合移交工作,并已提起上诉。此外,他们已对小区供暖设备进行了检修维护。一切顺利的话,可以为业主们供暖。“只是小区内关于物业管理一事还有矛盾待解决,我们没办法试水,取暖费也还没开始收。”晁先生说。(西安报业全媒体记者姚瑞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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