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侦破首例贩卖“依托咪酯”毒品案
中国甘肃网11月8日讯(西北角·中国甘肃网记者 程健 通讯员 王同李)近日,白银市泰县公安局以雷霆之势重拳出击,破获一起贩卖“依托咪酯”毒品案,抓获涉嫌贩卖涉毒品“依托咪酯”电子烟违法犯罪嫌疑人3名。这是“依托咪酯”被国家正式列管后,甘肃省侦破的首例贩卖依托咪酯的毒品案件。
据了解,今年10月18日,景泰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在工作中获悉一条线索,四川籍吸毒前科人员通过网络向辖区贩卖上头电子烟,该类所谓“上头电子烟”可能含有毒品“依托咪酯”。为挖出“上头电子烟”背后的非法销售链条,尽快将该贩毒团伙一网打尽,禁毒大队立即联合相关警种部门成立打击小组,对此案进行分析研判、深挖扩线。
经过20余天的缜密侦查,一个以刘某杰为首的犯罪团伙逐渐进入民警视野,犯罪嫌疑人刘某杰通过抖音、快手、微信等网络手段发布贩卖含有“依托咪酯”电子烟信息,并伙同成员杨某强、刘某以烧烤店为幌子在烧烤店中进行加工制作电子烟“烟弹”,整个贩毒网络架构逐渐清晰。
由于该犯罪团伙反侦查能力强,为避免打草惊蛇,专案组采取多种方式与该团伙展开周旋。11月5日,在充分掌握了该团伙的活动轨迹和人员情况后,办案民警对该团伙成员进行了统一收网,成功抓获团伙成员刘某杰、杨某强、刘某3人。
目前,景泰公安已依法对3名犯罪嫌疑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根据国家药监局、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的《关于调整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目录的公告》(2023年第120号),依托咪酯(在中国境内批准上市的含依托咪酯的药品制剂除外)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公告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意味着,从2023年10月1日起,吸食含依托咪酯的电子烟就是吸毒!销售含有依托咪酯的电子烟就是贩毒!
据介绍,依托咪酯是一种白色结晶或结晶性粉末,具有镇静催眠等作用,医学上主要用作麻醉药品。依托咪酯在未被列管前,不法分子常常利用其麻醉效果,将其作为毒品替代品,滥用添加到香烟烟丝中或者勾兑到电子烟油内。特别是将依托咪酯制作成烟弹,伪装成“上头电子烟”吸食的情况尤为突出。依托咪酯的危害在于,初吸时会出现头晕、站立不稳、东倒西歪等类似醉酒后的状态。大剂量吸食后,会出现脾气暴躁,引起呼吸暂停等状况。长期大剂量使用,则极易导致死亡。
法律链接:
列管后,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 非法持有、吸食、向他人提供毒品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 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