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万名原现任村支书村主任涉腐被立案
转自:法治日报
□本报记者陈磊“立案现任或原任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7.7万人。”这是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近日通报今年1月至9月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情况时公布的数据。值得注意的是,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布的数据,去年全年立案现任或原任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6.1万人。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的专家分析,惩治群众身边的“蝇贪蚁腐”,方向在基层,重点是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等关键少数。数据说明,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正风肃纪反腐向基层延伸,保持“惩”的高压态势,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取得显著成效。受访专家提出,从纪检监察工作角度看,亟须完善基层监督体系,优化基层纪检监察机构设置,建议设置专门的村一级纪检监察机构,实行融入式监督,并把监督力量延伸至“最后一公里”,解决村一级关键少数腐败问题。
坚决整治“微腐败”
11月1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信息,山西省纪委监委公开曝光6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山西省右玉县威远镇原玉成庄村村委会主任冯魁优亲厚友、骗取扶贫资金等问题,是其中一起。通报称,2014年至2024年,冯魁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将其亲属申报为建档立卡贫困户,骗取扶贫资金20万余元;未经村民集体评议,擅自将其好友马某申报为农村低保户,致使马某违规享受农村低保待遇。今年9月,冯魁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冯魁只是纪检监察机关今年查处现任或原任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腐败问题的一个缩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称,今年1月至9月,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64.2万件,其中,立案省部级干部58人、厅局级干部3263人、县处级干部2.6万人、乡科级干部8.9万人;立案现任或原任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7.7万人。值得注意的是,2023年7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2023年上半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情况时,从立案人数中细分出现任或原任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北京廉政法治协同创新基地主任彭新林认为,坚决整治群众身边“微腐败”是纪检监察工作重点任务,而惩治群众身边的“蝇贪蚁腐”,方向在基层,重点是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等关键少数。在彭新林看来,通报数据显示,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正风肃纪反腐向基层延伸,保持“惩”的高压态势,着力查处群众身边的“蝇贪蚁腐”问题取得显著成效,也更加凸显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成为新征程上正风肃纪反腐的鲜明特点。北京大学公共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认为,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立案现任或原任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细分数据,意义重大。他分析说,党中央强调,推动反腐败斗争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身边延伸,惩治“蝇贪蚁腐”,让群众有更多获得感。这意味着,这项工作已经成为反腐败斗争的重点领域。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是农村最基层的干部,也是反腐败斗争的重点对象。从近年来查处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腐败案件来看,他们的腐败问题直接发生在群众身边,严重影响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在庄德水看来,公布上述数据,一方面展示了基层反腐的重大成果,另一方面也是让群众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就在身边,提振基层群众对反腐败的信心。
直接损害群众利益
2016年至2019年,山西省浑源县下韩村乡花疃村原党支部书记范振茂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他人通过签订虚假征地协议、工程合同等方式,骗取征地补偿款53万余元,并将其中20万余元占为己有。今年9月,范振茂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2019年,海南省陵水县群英乡群英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郑德荣利用职务便利,在协助乡政府采购水葫芦打捞船的过程中,伙同他人以签订虚假合同、虚增购船款等方式骗取国家财政资金并与他人私分,数额较大。今年5月,郑德荣被开除党籍,相关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2014年至2024年,安徽省全椒县六镇镇柴岗村原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田守芹,通过隐瞒家庭经济能力,帮助多名不符合或不再符合低保条件的亲属违规领取低保金。今年7月,田守芹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责令辞去村委会主任职务处理。……近段时间以来,多地通报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其中包括多起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腐败问题。对此,彭新林分析称,通过梳理可以看出,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腐败问题的主要表现,包括吃拿卡要、雁过拔毛、虚报冒领、贪污侵占、截留挪用、优亲厚友等直接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他认为,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腐败,也就是群众身边最典型的“蝇贪蚁腐”,关系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这类基层腐败直接影响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损害党的执政基础和国家长治久安。在庄德水看来,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的腐败类型很多,最典型的是贪污和挪用公款,比如利用职务之便侵吞、挪用村集体公款,原因在于村一级监督制约制度还不健全或存在一定的滞后,造成村级集体资金使用管理失控。他认为,截留冒领也是腐败问题的主要类型。随着国家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的加大和国家财政惠农补贴的增多,个别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侵占、截留或冒领国家下拨的扶贫款、移民款、救灾款、危房改造补助金、征地补偿款等,侵犯群众利益。“权力寻租腐败问题同样值得关注。特别是一些村级工程承包、资源发包时,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利用手中的权力为自己及其亲属、亲戚朋友谋取私利,与民争利。”庄德水说。他提示说,观察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腐败问题背后,往往有不正之风的影子,即风腐一体,这些干部通常怀着侥幸心理搞“四风”问题,侵蚀甚至架空党对农村基层工作的全面领导。
完善基层监督体系
2023年1月召开的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提出,坚决惩治群众身边腐败。随后,中央纪委印发《关于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的意见》,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决惩治一切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行为,以正风肃纪新成效赢得广大群众信赖和支持。对于如何具体解决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的腐败问题,受访专家给出了建议。彭新林认为,应当结合村主要负责人腐败(即群众身边“蝇贪蚁腐”)表现形式、规律特点和演变趋势,建立健全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一体发力的防治机制,持续铲除此类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在他看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统筹监督力量,加强纪检监察、巡察、审计监督等贯通融合,充分发挥乡镇纪委“前哨”作用,对村重要事务决策、资源资产管理等重要环节开展“嵌入式”监督,跟踪推动村务规范、公开管理。同时,针对“蝇贪蚁腐”案件查办中暴露出的问题,从制度机制上找原因,推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把“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村主要负责人“蝇贪蚁腐”现象的发生。庄德水认为,根据监察法的规定,监察机关有权对“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进行监察,这意味着,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都被纳入监察对象,为破解基层腐败问题提供了一把“利剑”。他呼吁推动完善基层监督体系,可以由监察机关在村一级设立专门的监察机构,作为上一级监察机关的派驻机构,对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等进行纪检监督和监察监督,这种设置能够有效解决基层人员监督不严或者失于监管的难题,也有利于运用监察方式对他们的腐败行为进行及时查处和形成震慑,打通监督的“最后一公里”,让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庄德水还提醒说,从根源上解决基层腐败的问题,除了通过完善监察机制解决问题之外,还要完善基层治理的体制和机制,把基层反腐败工作纳入基层治理体系中通盘考虑,激发基层的创新活力和治理动力,自己解决自己的治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