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子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 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2-02-08 01:58:55 - 证券日报之声

原标题: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子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982         证券简称:泉峰汽车       公告编号:2022-018

转债代码:113629         转债简称:泉峰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泉峰汽车精密技术(安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最高额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截至本公告日,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万元人民币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子公司安徽生产基地项目建设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于2021年6月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6月22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安徽子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安徽子公司以项目贷款的形式向银行申请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时安徽子公司将根据项目建设进度以及不动产权证的办理进度追加其名下房产及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担保,具体抵押明细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合同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4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关于安徽子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49)。

近日,公司(作为保证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作为牵头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作为联合牵头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作为代理行)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作为贷款人)(以下简称“银团成员行”)签署了《高端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人民币壹拾贰亿元银团贷款保证合同》(以下简称“《银团贷款保证合同》”),为安徽子公司申请最高额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的项目贷款借款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同时,安徽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签署了《高端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人民币壹拾贰亿元固定资产银团贷款抵押合同》(以下简称“《固定资产银团贷款抵押合同》”),以其名下不动产权证号为“皖(2021)马鞍山市不动产权第0020332号”和“皖(2021)马鞍山市不动产权第0020333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泉峰汽车精密技术(安徽)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马鞍山市雨山经济开发区智能装备产业园7栋四层

3、授权代表:潘龙泉

4、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5、持股比例:公司持有100%股权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销售;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制造;齿轮及齿轮减、变速箱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电机制造;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导航、测绘、气象及海洋专用仪器制造;导航、测绘、气象及海洋专用仪器销售;模具制造;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货物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7、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人民币

注:2020年12月31日数据已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9月30日数据未经审计。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银团贷款保证合同

保证人: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

担保金额:最高额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

担保范围:贷款合同项下本金及利息,贷款合同及相应融资文件项下的违约金、赔偿金、借款人应向银团成员行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等)、贷款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保证期间: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融资文件项下任何及/或全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固定资产银团贷款抵押合同

抵押人:泉峰汽车精密技术(安徽)有限公司

抵押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

抵押物:座落于霍里山大道与沿河路交叉西北角,不动产权证号为“皖(2021)马鞍山市不动产权第0020332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座落于霍里山大道与沿河路交叉口西北角,不动产权证号为“皖(2021)马鞍山市不动产权第0020333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与不超过8,000万欧元(以2022年2月7日汇率计算,合计约为177,976.80万元人民币),上述数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14.11%,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万元人民币。除此之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8日

证券代码:603982        证券简称:泉峰汽车       公告编号:2022-019

转债代码:113629        转债简称:泉峰转债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特定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2月7日收到上海祥禾涌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祥禾涌安”)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 特定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日,祥禾涌安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5,108,2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4%,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祥禾涌安出于自身资金需要,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其中,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180天内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028,314股,即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且在任意90天内减持不超过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180天内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108,299股,即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54%,且在任意90天内减持不超过总股本的2%。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上市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祥禾涌安可以根据股本变动对减持计划进行相应调整。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特定股东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二、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注:大宗交易方式的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180天内(即2022年2月11日-2022年8月9日)。

(一)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 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祥禾涌安可能在所持股份锁定期满后的两年内减持股份锁定期满时持有公司的全部股份(若减持当年公司出现公积金或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等导致股本变化的情形,则可减持股本计算基数要相应进行调整)。

2)祥禾涌安减持公司股份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协议转让、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或其他方式进行,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在祥禾涌安减持公司股份前,公司发生派发股利、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的,上述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

3)祥禾涌安减持公司股份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若祥禾涌安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将在首次减持前15个交易日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公告,并履行事中、事后披露义务;通过其他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将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

4)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监管机构对持股5%以上的股东所持公司股份的减持操作另有要求,同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 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系祥禾涌安根据自身资金需要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祥禾涌安将根据市场情况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减持股份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将持续关注祥禾涌安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时督促祥禾涌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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