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实力 | 2023物业服务企业综合实力研究实施方案

2023-02-08 18:00:08 - 新浪财经头条

物业服务企业综合实力研究旨在通过科学、公正、客观的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对行业发展的政策环境,上下游链、市场发展格局进行研究,并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规模、业态布局、经营绩效、从业人员、服务质量和社会责任等多个方面进行分析,一定程度上反映头部物业服务企业的总体发展水平以及行业的发展趋势,形成《2023物业服务企业综合实力研究报告》。

以企业申报数据为基础,通过国家统计局、各地统计局统计数据、CRIC咨询决策、中国物业管理行业年鉴、物业服务企业公开发布的年报、半年报、季报和各项公告等公开渠道获取的信息数据,进行交叉证实,对物业服务企业的运营规模、经营状况、盈利能力、成长潜力、服务质量、社会责任等多个方面进行分析,一定程度上反映头部物业服务企业的总体发展水平以及行业的发展趋势。

(一)指标要素

综合实力 | 2023物业服务企业综合实力研究实施方案

(二)计算方法

采取主观评价和客观评价相结合的技术路线,选用因子分析法(客观评价)、层次分析法(主观评价)以及功效系数法(客观评价)三种研究模型,并对三种研究模型的结论采用Borda组合评价法进行综合得出最终结论。

2023国有物业服务企业综合实力研究

(一)研究背景

随着2022年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收官,2022年国务院国资委以及二十大报告进一步指出央企控股上市公司将进一步成为国企改革重点突破方向。借此发展机遇,国有物企迎来快速发展阶段。特别是,在2022年资本市场降温,估值下挫回调的背景下,国有物企仍持续位居估值高位,年内上市和递表的物企中超过六成为国有物企。当前,资本市场偏爱高信用、低风险、成长性强,经营能力优异和具有竞争优势的国有背景物企。随着国企改革的持续推进和房地产政策的转好,国资属性将有望成为下一阶段上市的主力,其发展运营、动态表现也成为现阶段行业研究的重点。

基于此,本次研究将持续聚焦国有物企,开展2023国有物业服务企业综合实力的研究工作。本次研究旨在通过科学、公正、客观的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对行业发展的政策环境,上下游链、市场发展格局进行研究,并通过长期跟踪,发掘出一批综合实力强、资产优质、运营稳健、具有发展潜力和履行社会责任成绩显著的国有物企,并形成《2023国有物业服务企业综合实力研究报告》。

(二)研究内容及体系

1.研究内容

以物业服务企业填报数据为基础,通过国家统计局、各地统计局统计数据、CRIC咨询决策、中国物业管理行业年鉴、物业服务企业公开发布的年报、半年报、季报和各项公告等公开渠道获取的信息数据,进行交叉证实,对物业服务企业的运营状况、盈利能力、成长潜力、服务质量、社会责任等方面进行分析,一定程度上反映头部国有物业服务企业的总体发展水平和行业的发展趋势。

2.指标要素

基于过往物业管理行业和企业相关研究中积累的经验,综合考量了物业服务企业目前的经营特点和未来的发展趋势,以及国有物企的特点,在物业服务企业综合实力研究指标体系的基础上,着重强调了物企在稳就业、保民生等社会责任和服务质量方面的重要性,最终拟定了2023国有物业服务企业综合实力研究体系。

3.计算方法

采取主观评价和客观评价相结合的技术路线,选用因子分析法(客观评价)、层次分析法(主观评价)以及功效系数法(客观评价)三种研究模型,并对三种研究模型的结论采用Borda组合评价法进行综合得出最终结论。

数据上报流程

(一)进入物管行业研究系统,进行用户注册后登录,已注册用户可直接登录,选择“2023物业服务企业年度研究”进行填报。(网址http://cpm.cricbigdata.com/#/login)

(二)系统数据采集表中灰色表格为自动生成内容,企业不用填写,所有表格可分页保存,清单可按下载模板填写后导入。全部内容填写完成,确认无误后上报,数据上报后企业不可修改。

(三)所有上报数据将经过初审、复审及终审,所有数据审核均采用线上审核形式,审核方对存在疑问的企业数据进行核对和问询,被驳回的数据需修改后重新上报审核。

(四)终审通过的数据将用于撰写《2023物业服务企业综合实力研究报告》。

上报条件

(一)基础条件

2022年度营业收入大于6000万元或管理面积大于300万平方米的物业服务企业。

(二)限制条件

1.2022年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经查实的。

2.2022年受到行业主管部门或协会通报批评、公开谴责的。

3.2022年有严重损害业主权益的投诉案件,并经查实的。

4.有其他不良记录。

上报材料

(一)《2023物业服务企业综合实力研究报告》数据采集表(附表1.1)。

(二)《物业管理项目清单》(附表1.2)、《合同储备项目清单》(附表1.3)、《企业收并购事项清单》(附表1.4)。

(三)企业情况介绍,在申报系统中上传word电子版。

(四)业主满意度调查测评报告、党建工作报告和党组织获得省级(省会城市)政府以上部门表彰证明材料,在申报系统中上传电子版。

(五)企业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清单,在申报系统中上传excel电子版。

(六)2022年度企业审计报告书或企业年度财务报表,提交扫描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在申报系统中上传PDF电子版。

注意事项

(一)总部型企业,所属分公司、非法人营业机构等非独立法人机构可直接计入上报企业。下属或由上级单位整合合并的所属独立法人和具有独立资质的企业合并上报,须提供上级单位整合合并的决定文件,同时提供财务合并报表、所属企业负责人任命等证明文件的,可按总部企业上报。

(二)合资合作性质的公司或项目,合资合作对方是物业服务企业的,按投资占股比例计算。对方不是物业服务企业的,面积可纳入计算,经济指标按投资占股比例计算。需要另外提供营业执照、公司章程、验资报告和2022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一份)等相关证明材料。

(三)以上证明资料需在“上传附件-审计报告附件”处打包上传。

时间安排

(一)网上填报:2月8日—4月16日

(二)数据审核:2月13日—4月30日

(三)报告发布:5月下旬

1.1《2023物业服务企业综合实力研究报告》数据采集表

1.2物业管理项目清单(样表)

1.3合同储备项目清单(样表)

1.4企业收并购事项清单(样表)

综合实力 | 2023物业服务企业综合实力研究实施方案

综合实力 | 2023物业服务企业综合实力研究实施方案

综合实力 | 2023物业服务企业综合实力研究实施方案

综合实力 | 2023物业服务企业综合实力研究实施方案

综合实力 | 2023物业服务企业综合实力研究实施方案

综合实力 | 2023物业服务企业综合实力研究实施方案

综合实力 | 2023物业服务企业综合实力研究实施方案

今日热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