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4-02-08 00:49:20 - 政府网站

转自:咸阳发布

咸阳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咸阳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永强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去年以来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4年工作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咸阳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咸阳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来源:咸阳日报

编辑:韩越

审核:闫莉 签发:王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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