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团年聚餐被收7500元电费,纠纷面前别急着偏听站队

2024-02-08 07:40:37 - 齐鲁晚报

转自:红星评论

近日,有网友发帖称,公司在江苏常州某酒店团年聚餐,结账时发现收款单上出现了7500元的电费。涉事的常裕大酒店工作人员则表示,该公司是1月27日在酒店举办的年会,但之前几天一直在酒店大厅开着空调进行彩排,“年会当天肯定是免费的,但是之前连续彩排了几天,空调也是开到了最大档,电费是收的那几天”。

当这起事件被简化为“公司团年聚餐被收7500元电费”时,很快形成了热搜词条。然而,话不讲全,乍看之下难免会让人觉得是公司团年聚餐当天,费用单里有电费一项,也就是爆料中的“吃饭被收电费”一说。因为普遍的市场规则大都默认水电费用是包含在统一价格内的,如果是额外收电费,就好比去住酒店,结果在房费之外还被收了水电费,这显然不符合大众常识。也因此,一些没有看完新闻的网友,下意识地将矛头指向了涉事酒店。

在类似纠纷事件中,一个关键点是,是否满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细看原委,双方说辞存在关键分歧:爆料称,之前已经谈好了价格,结账时却说空调电费需要我们承担;而酒店方面则表示,当时他们一个主管还说“该怎么开就怎么开,该怎么算就怎么算”,结果到了结账的时候,他们又不满意了……那么,涉事公司的这个主管,到底有没有说过这样的话?

这个问题的答案,其实就是打开纠纷的钥匙。如果真有主管说过这句话,那么酒店收取电费就无可厚非,而爆料人避而不提,可能也有故意带节奏的嫌疑。由于没有形成书面约定,事实上这种非常具体化的沟通场景、消费需求,也很难要求消费者给一个确切的承诺,否则也会被认为是刁难消费者。眼下,酒店或可提供一下沟通时的相关监控、录音或人证。

涉事酒店工作人员表示,之前没有出现过这种情况,“一般都是当天来,(电费)我们都是免费的,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的事”。这其实也说明,类似彩排数天的情况,其实并不多见,多数公司年会的彩排,可能是在自家公司会议室或者其他场地进行,而不是占用预定日期外的酒店场地,否则就很容易产生额外费用。

报道中还有一个细节,酒店工作人员表示,中央空调是烧煤气的,4块4毛9一方,后来对方公司专门请了人来鉴定,核算出大厅空调的费用大概是450-500元一小时,其中煤气费450,电费50。若是如此,或许还存在这样一种可能:涉事公司当初是知晓也愿意支付彩排时的空调费,只是没想到会是7500元这么高。

如果一开始预定,就提前说好能否占用场地彩排、彩排几天、费用如何核算等细节性问题,或许就不会有接下来的纠纷了。但问题恰恰就出在这里。这不禁让人想起最近热播剧《繁花》中的一个桥段:范总和魏总谈生意,魏总表示一件T恤的价可以比宝总多1块5,但双方忽略了一个关键细节:有多少件。结果魏总就被80万件的量给吓住了,吃不下这批货。

回到常州这起事件,按照谁消费谁买单的原则,彩排期间所产生的电费确实不能让酒店“无私奉献”,涉事公司既然实际消费了,就要承担。如果对费用仍有异议,也可以寻找更权威的第三方鉴定,更精准地计算出实际花费。至于爆料中反映的一些细节性问题,如电子屏幕、茶杯、尾茶等,如果存在服务不到位、未能完整提供约定服务的情况,可以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另行投诉,一码归一码。当然,目前双方就“收电费”一事僵持不下,也可以请相关部门介入,或诉诸法律。

类似的纠纷也给市场提了一个醒:凡事都把问题讲在前面,分歧就不会发生在后面;商业上的事,口头承诺未必靠谱,最好留下书面承诺,有备无患。

(作者:翟礼,来源:红星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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