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文章:生态环保督察整改方案编制要避免哪些问题?

2024-02-08 09:15:30 - 媒体滚动

转自:中国环境网

生态环保督察整改方案是整改工作的“施工图”,整改方案的编制工作十分重要。笔者认为,在整改方案编制中要做到“五个避免”,为推进整改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一是避免支撑不够,问题不能彻底解决。在中央和各省级的督察中,一些地方同样的问题整改销号后反复出现,主要是整改方案制定不科学,只有一些应景式的整改措施,未触及问题产生的根源,导致所列的整改措施都完成了,但是目标未达到,督察反馈的问题没有解决,或是一些问题短期达到目标,销号后又很快反弹。这就需要在制定整改方案时讲科学,要做充分的调查研究,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根源,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一些“老大难”问题的整改方案还应该组织相关行业的专家进行评估研判,结合地方实际,制定科学合理的整改措施,从而达到彻底解决问题的目的。

二是避免急功近利,压缩任务整改时限。生态环保督察反馈的大部分问题都是需要长期投入、攻坚的问题。比如经济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调整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可能在短期内取得巨大成效。一些城市开展湖泊治理,在没有全面系统治理、巨大资金投入的情况下,也不大可能在短短的三两年时间内从劣Ⅴ类提升到Ⅲ类。一些地方为了销号,提出“整改不过夜”“整改不跨年”等不切实际的要求。一些问题即使最终通过种种方式按期销号验收了,也很容易反弹。这就要求我们在制定整改方案时,必须充分考虑实际情况和整改需要,保持耐心和毅力,合理规划时间,确保整改效果。

三是避免自我放松,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大部分整改措施是基层整改责任单位自己出台的,如果上级统筹不够,一些地方和部门为了好整改、好销号,而自我放松要求,在督察整改措施制定上避重就轻、避实就虚、避难就易。比如,乡镇污水收集处理问题、畜禽养殖问题,只对反馈的几个点位的具体问题进行整改,没有举一反三,极易导致“按下葫芦浮起瓢”,同类问题在下一轮督察中又被发现。再如,违规别墅、高尔夫球场、小水电问题,一些地方只对督察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其他同类的违规问题则一拖再拖,甚至掩盖问题,总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这也是造成违规别墅、高尔夫球场、小水电清理工作开展了这么多年依然还有漏网之鱼的重要原因。这就要求我们在制定整改方案时,必须对各地各部门提出的整改措施严格把关,不回避、不掩盖问题,开展专项行动,全面排查整改,争取同样的问题在下一轮督察中不再发生。

四是避免空洞无物,只有口号式整改措施。督察整改方案不能只有一些探索性、鼓励性、帮扶性的整改措施,也不能只有一些强化学习、加强宣传、提高认识之类的口号式整改措施。如某地在交通运输结构调整问题整改方案中提出的三条整改措施为:1.推进落实《现代物流业“十四五”规划》;2.推进重点物流项目建设;3.推进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建设。三条措施,三个“推进”,没有一项硬措施。销号验收如果把关不严,这样的整改措施随时就可以销号,如果把关很严格,这样的整改措施可能一直销不了号。这就要求我们在制定整改方案时,每一条整改措施都应该具有可操作性和具体性,都应明确责任人、执行时间、具体任务、预期效果等,避免措施过于抽象或模糊,以确保整改工作能够落到实处。

五是避免“按部就班”,督察与未督察一个样。生态环保督察与日常的检查、帮扶不同,督察主要反映的是地方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多多少少都与地方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认识不深、重视不够、履职不到位、制度不健全、机制不完善等有关系,甚至还存在不作为、乱作为情况,因此,不能把督察看作一次常规的检查、帮扶活动。在整改中,要从地方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这个责任主体的主观方面整改起,不能只针对点上的问题,采取按部就班的常规性整改措施。要突出标本兼治,体现“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防止套路老化、浅表化,造成督察与未督察一个样,进而陷入“年年整改、年年反弹”的怪圈。对工作落实不力的问题,要通过批评、约谈、问责等对不担当、不作为的单位和部门予以警示。对具体点位上的问题,要有针对性地堵塞管理漏洞,推动体制机制创新,促进治理体系完善,通过一个问题整改,解决一个区域、行业、领域内的深层次问题,实现整改、治理、监管的良性循环。

作者单位:杨瑛,湖北省生态环境厅襄阳监测中心;王鹏,湖北省生态环境厅鄂北专员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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