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拟划定第二批禁渔区 拟选划5处海域共计38.14平方公里,有效期5年

2023-12-08 07:27:00 - 深圳新闻网

转自:深圳特区报

深圳拟划定第二批禁渔区 拟选划5处海域共计38.14平方公里,有效期5年

深圳新闻网2023年12月8日讯(深圳特区报首席记者秦绮蔚)继深圳第一个禁渔区深圳湾设立十年后,深圳拟在5处近岸海域设立第二批禁渔区。日前,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通告,于2024年1月6日前向社会征求意见。

本批次拟申报设立的禁渔区,拟选划前海湾、深圳湾禁渔区-赤湾口(含南山区人才公园人工湖)、沙头角-盐田正角咀港口航运区、下沙-大澳湾海域、桔钓沙-杨梅坑-大水坑湾等5处海域,共计38.14平方公里。禁渔区有效期5年,将全年全时段禁止一切捕捞、养殖行为。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上述海域,分别为南海鱼虾重要的繁育场和索饵场、高度开发与发展区、珊瑚保育区以及重要的航道、港池锚地等,不适宜开展渔业生产作业,实施禁渔对正常的渔业生产作业影响较小。

据了解,深圳设立第二批禁渔区,旨在进一步加强全市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维护海洋生物多样性,消除渔业安全生产隐患,促进渔业高质量发展。

比如东部大鹏半岛沿岸海域,是许多鱼虾蟹贝类的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是红树林、珊瑚礁和海龟、鲎等多种珍稀濒危物种的栖息地;西部珠江口沿岸海域,是珠江口咸淡水渔业资源种类的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是红树林和黄唇鱼、鲥鱼、中华鲟、中华白海豚、江豚、海龟、鲎等多种珍稀濒危物种的栖息地。当前,深圳东部大亚湾、大鹏湾和西部珠江口管辖海域,海洋生态恶化现象和渔业资源衰退趋势亟待通过禁渔等多项措施予以扭转。

目前,广东、广西、福建及香港在海域内设立常年禁渔区有4个。北京、山东、江苏、浙江、广东等省市,在江河、湖泊设立的常年禁渔区约380个。深圳湾于2014年5月划定23平方公里海域作为我国第一个实行常年禁渔的海湾禁渔区成果显著,海洋渔业执法管理秩序有效改善,生物资源数量明显增多,海洋生态系统逐步修复,擦亮了深圳生态文明建设的闪亮名片。这些为深圳第二批禁渔区的设立提供了成熟的管理经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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