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都县新澜海养生馆(个体经营)被罚款3万元

2023-12-08 10:55:53 - 金融界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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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界2023年12月7日消息,于都县新澜海养生馆(个体经营)因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投入使用、营业,被于都县消防救援大队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人民币3万元整。

据公告内容,2023年11月23日,于都县消防救援大队监督人员对位于赣州市于都县贡江镇于河路枫叶花园酒店601室的于都县新澜海养生馆(个体经营,经营者:龚子君,统一信用代码:92360731MABLJ2QJ6G)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投入使用、营业,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第四款之规定。

于都县新澜海养生馆(个体经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构成了违反消防安全检查规定的违规行为。于都县消防救援大队依法对其进行了处罚,责令其停产停业并处以罚款人民币3万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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