讷河市龙河镇龙康药店被罚款1000元

2023-12-08 10:55:53 - 金融界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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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界2023年12月7日消息,讷河市龙河镇龙康药店因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且逾期不改正,被讷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1000元。

据公告内容,2023年9月28日,讷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来到讷河市龙河镇龙康药店进行检查,发现随机抽取的处方药吲达帕胺片,共购进20盒,售出18盒,剩余2盒,该药未凭处方销售,执法人员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了警告的行政处罚。2023年11月3日,执法人员再次对该店进行复查,发现当事人经营的处方药复方乙酰水杨酸片共购进1包(2000片),2023年11月2日售出1800片,仍无开具的处方。

讷河市龙河镇龙康药店违反了《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和《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八条第(四)项,构成了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且逾期不改正的违法行为。依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试行)第六十三条裁量基准,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1、1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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