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区:对所购房屋不能按期交房的业主引导金融机构放宽购房贷款偿还期限

2023-12-08 14:53:15 -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金阅)近日,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东乡区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补充措施的通知》,政策实施到2024年3月31日结束。

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区:对所购房屋不能按期交房的业主引导金融机构放宽购房贷款偿还期限

通知提出,实施阶段性购房补贴,凡在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期间购买新建商品房,可享受购房补贴政策,购房补贴标准继续参照东府办发【2022】56号文件,受理购房补贴申请时间截至2024年3月31日。

并强化公积金政策支持。1.提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在抚州市范围内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申请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户提高至70万元/户。2.降低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缴存人在抚州市范围内购买首套自住房的,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统一调整为20%;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的,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统一调整为30%。不再区分期房或再交易房。(责任单位:抚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东乡办事处)

通知要求,鼓励依法自主协商延期还本交付。对网签购买住房因开发企业原因不能按期交房的业主,根据购房业主意愿,引导金融机构在政策允许范围内相应放宽购房贷款偿还期限;对因购房合同发生改变或解除的个人住房贷款,金融机构可按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与购房人自主开展协商,进行延期展期等调整相关方都要依法依规、信守合同、践行承诺。

提升二手房市场活跃度。支持推行“带押过户”,即卖方不需要先归还原有房贷就可以完成过户登记、买方可带抵押过户获取金融贷款,促进二手房市场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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