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转借他人赚利息?违法!

2023-12-08 15:00:44 - 北京晚报

本报讯(记者张宇通讯员达媛杨丽)近日,房山法院通报了一起涉转贷典型案例。

2020年11月18日,魏某与张某签订借款协议,约定魏某将信用卡转借给张某使用,借款额度为10万元,借款期限为1年,每月利息3000元,在此期间由张某偿还信用卡欠款。

协议签订后,魏某办理了四张信用卡并交给张某使用。张某给付3000元利息。张某还了5个月的信用卡欠款,之后就没有再偿还。魏某多次索要信用卡,但张某都没有归还。2021年9月12日,魏某将四张信用卡办理挂失。信用卡对账单显示,四张信用卡尚欠款101542元。魏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张某偿还借款本金10万元及利息。

法院审理认为,透支信用卡实质上是提前取得银行授信额度的银行贷款。魏某通过出借信用卡向张某提供借款并收取利息,属于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他人的行为,并且张某知晓这个情况。所以,双方之间的民间借贷合同应属无效。

魏某办理挂失时,四张信用卡欠款共计101542元,张某应予以返还,但应该扣除张某已向魏某支付的3000元。双方都明知借用信用卡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都有过错。所以,法院认定张某应当返还魏某98542元,其余损失双方各自承担。

■法院提醒

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借款合同无效,但这并不影响转贷行为人和金融机构之间贷款合同的效力,转贷行为人依然需要承担贷款合同义务。另外,如果转贷行为人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实施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并高利转贷给他人的行为,且违法所得数额较大(50万元以上),转贷行为人可能还将面临刑事处罚。

今日热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