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桂林郡遗址更名的公示

2023-12-08 17:47:27 - 政府网站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文物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经文物保护专家依据历史事实考证和讨论审核,拟将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桂林郡遗址更名为贵城遗址,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3年12月6日至12月12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反映。联系电话:0775-4560787,电子邮箱:ggswwk@126.com.

贵港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2023年12月6日

来源 |贵港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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