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牡丹江市阳明区鑫亿家生鲜超市牡丹江分公司1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3年3月7日,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牡丹江市阳明区鑫亿家生鲜超市牡丹江分公司销售1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牡丹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牡丹江市阳明区鑫亿家生鲜超市牡丹江分公司销售1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的食品安全抽检工作中,检出我市牡丹江市阳明区鑫亿家生鲜超市牡丹江分公司销售的1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牡丹江市阳明区鑫亿家生鲜超市牡丹江分公司销售的核桃枣糕
(一)抽检基本情况:经农业农村部谷物及制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哈尔滨)检验,牡丹江市阳明区鑫亿家生鲜超市牡丹江分公司销售的核桃枣糕(生产日期2022-11-08)不合格,不合格检验项目为纳他霉素、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
经营者信息:牡丹江市阳明区鑫亿家生鲜超市牡丹江分公司,经营者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阳明区碧水云天小区15号楼102号门市。
生产企业信息:敦化市雪梅食品有限公司,生产企业地址:吉林省敦化市经济开发区工业园。
(二)风险控制措施:经营者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对经营场所实施了现场检查。经调查,牡丹江市阳明区鑫亿家生鲜超市牡丹江分公司销售该批次不合格核桃枣糕2.8公斤,已全部销售,经营者已组织召回,尚无召回产品。
二、对经营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情况
牡丹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12月01日对牡丹江市阳明区鑫亿家生鲜超市牡丹江分公司进行了立案调查。牡丹江市阳明区鑫亿家生鲜超市牡丹江分公司销售不合格核桃枣糕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但鉴于当事人履行了食品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牡丹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和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作出免予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牡市监处罚牡市监处罚【2023】14号)。
三、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牡丹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7日
附件
1批次不合格食品信息
序号
标称生产企业/进货来源名称
标称生产企业/进货来源地址
被抽样单位名称
被抽样单位地址
样品名称
生产/购进日期
不合格项目
标准值
检验结果
检验机构
1
敦化市雪梅食品有限公司
吉林省敦化市经济开发区工业园
牡丹江市阳明区鑫亿家生鲜超市牡丹江分公司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阳明区碧水云天小区15号楼102号门市
核桃枣糕
2022-11-08
纳他霉素
mg/kg
<10
29.9
农业农村部谷物及制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哈尔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