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合理情绪列为正当防卫出罪事由”是对法律人性化的积极探索

2024-03-08 07:02:58 - 羊城晚报

□杨帅

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李东生提出一个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建议:考虑防卫人所处情景及由此引发情绪的合理性,将合理情绪列为出罪事由,让司法裁判的结果更合乎人性,保障实质的公平正义。

正当防卫作为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对于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在现实生活中,防卫人在面对不法侵害时,往往处于极度恐惧和紧张的状态,其防卫行为可能因此显得过于激烈。如果按照严格的法律条文来认定,这些防卫行为很可能被判定为不合法,从而导致防卫人的权益受到侵害。

长期以来,我国司法实践中对部分案件正当防卫的认定偏于苛刻。在相关案件中,司法人员站在事后视角,要求面对不法侵害时,防卫人要保持绝对理性和冷静,这无疑忽视了防卫人所处的紧迫环境和由环境激发的人的情绪反应。李东生代表正是基于这样的思考提出,在正当防卫的司法裁判中,不仅要严格依照理性的法律条文,还要考虑防卫人所处情景及由此引发情绪的合理性,将合理情绪列为出罪事由。如此一来,就给予了正当防卫更为宽松的理解空间。

“将合理情绪列为正当防卫出罪事由”,是对法律人性化的一种积极探索。将合理情绪纳入考量,或能对正当防卫制度起到重要补充作用。这意味着,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正当防卫的认定更加人性化,更加注重防卫人的实际处境和心理状态,以符合常人的情绪判断成就出罪的条件。同时,这样还兼顾了情理法的平衡,有利于更全面、公正地评估案件。从社会层面看,认可合理情绪也更契合民众的朴素正义观。将合理情绪纳入考量,司法判决更容易被广大民众的道德观和价值观认可,也能更好地弘扬社会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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