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讲解:女性怀孕期间被辞退 如何捍卫合法权益?

2024-03-08 16:32:53 - 封面新闻

法官讲解:女性怀孕期间被辞退 如何捍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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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新闻记者田之路

女职工怀孕期间被无故辞退,会受到法律保护吗?近期,成都新津法院为大家讲解了一起涉及女性权益被侵害的案例,呼吁大家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

一女子在工作一段时间后怀孕,不久后,发现自己在未被告知的情况下被公司辞退,且并未获得相应的赔偿。

新津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欧应杉对该起案例进行了解读。尊重和保护女性不仅是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提倡的价值观,也是国家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切实保障妇女权益的基本原则。

“三期”女职工相较于普通的女性,因其所处的特殊生理期间、所担负的关系人口繁衍的重大社会和家庭责任以及在“三期”期间仍需履行劳动者义务等因素,国家给予了特殊的保护,任何单位都不能越过法律规定侵害其合法权益。

本案中,用人单位在女职工怀孕期间擅自解除劳动合同,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侵害了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和福利待遇,限制女职工晋职、晋级、评聘专业技术职称和职务,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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