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因非本公司事项收到湖北证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499证券简称:科达制造公告编号:2023-016
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因非本公司事项收到湖北证监局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董事张仲华先生告知,因非本公司事项,张仲华先生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以下简称“湖北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鄂处罚字〔2023〕3号)。张仲华先生于2017年、2018年任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迪环境”)的总经理,负责启迪环境的全面工作。启迪环境涉嫌在2017年至2018年间,通过伪造虛假分包合同及节点结算单确认成本,虛构了相关PPP项目合同完工百分比,提前确认或虚假确认总包合同收入,导致启迪环境2017、2018年年报中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等项目存虚假记载。上述虛假列报主要存在于启迪环境对宜昌、荆州、吉首、南宁四个项目的会计处理中,其中三个项目中伪造的《分包合同》签批单上有总经理张仲华签批。同时,张仲华先生在启迪环境2017年、2018年的年度报告上签字确认,为启迪环境披露的2017年、2018年年度报告存在虛假记载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湖北证监局拟决定对张仲华先生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说明
1、上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涉及的被处罚主体并非本公司,且涉及的事项与本公司无关。该事项不会对本公司生产经营、规范运作等造成影响。
2、张仲华先生将就上述事项积极进行陈述、申辩,并提出听证申请和申诉。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八日
证券代码:600499证券简称:科达制造公告编号:2023-017
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2023年4月7日,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联控股”)持有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达制造”)股份100,519,6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16%,为公司第四大股东。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后,新华联控股不存在质押科达制造股份的情况。
一、公司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新华联控股分别于2018年1月24日、2018年7月16日、2018年7月19日,将其持有的科达制造138,119,502股限售流通股、3,45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及2,15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质押及补充质押给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南京分行”),合计占其当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具体内容分别详见公司于2018年1月26日、2018年7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及《关于公司股东补充质押股份的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的通知,获悉新华联控股于2023年4月4日将质押及补充质押给浙商银行南京分行的科达制造100,519,502股无限售流通股办理了解质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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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后,新华联控股无后续质押计划。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所持公司股份的质押、解除质押情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2023年4月7日,新华联控股持有公司股份100,519,6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16%,为公司第四大股东。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后,新华联控股不存在质押科达制造股份的情况。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登记解除通知书
特此公告。
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