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来宾市兴宾区城北市场监管所调解消费纠纷获称赞

2024-04-08 17:17:35 -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不是您们市场监管部门出手,我交纳1.7万元不知何时才能退回,感谢兴宾区城北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热情调解,您们就是我们消费者权益的维护者。”4月7日,广西来宾市兴宾区张女士高兴地对城北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说。

据了解,今年2月6日,广西来宾市消费者张女士因准备生育与来宾某月子中心签订入住协议,并交付有关费用1.7万元。3月5日,张女士生育后,由于种种原因未入住。3月22日,张女士要求该月子中心退还1.7万元,由于多次协商无果,3月27日,张女士拨打12345消费者投诉热线。

该投诉件分派至由来宾市兴宾区城北市场监管所办理,工作人员立即向张女士了解消费情况和相关消费证据。张女士说:“我虽然签订生育产后入住协议,但未能入住,也未造成月子中心经济损失,我要求退还所交纳1.7万元,在情理上都符合规定。我多次找月子中心协商退款事宜,但月子中心以种种借口,就是不退款,无奈之下,就想到12345市长电话,然后就拨打12345电话进行反映。”

3月28日,城北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调查了解后,确认张女士所述情况基本属实。工作人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主动向月子中心负责人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西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法规,讲明经营者的权利和义务,倡导诚信守法经营。在多次调解下,最终促成双方和解。在市场监管工作人员见证下,4月7日,月子中心和张女士双方签订退款协议,张女士得到1.7万元款项。

广西来宾市兴宾区城北市场监管所调解消费纠纷获称赞

来宾市兴宾区城北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调解消费纠纷并指导双方签订退款协议。

“消费者的满意度是我们努力方向,消费投诉无小事,用心才能办好事,服务无止境,满意无终点,我们认真办好每一件群众诉求,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打造更加放心消费环境。”来宾市兴宾区市场监管局局长尹雪刚说。(鲁利军廖胜华黎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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