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一煤矿多项重大隐患被罚603万、停产整顿、扣证...

2024-04-08 21:42:44 - 市场资讯

1.图纸作假、隐瞒采掘工作面;矿长履行管理制度规定时弄虚作假。该矿自2023年11月中旬至2024年1月底,在辅助运输大巷末端东侧,违规布置630综采工作面和324高档普采工作面,且未在采掘工程平面图、通风系统图、巷道布置图等图纸中填绘;2024年1月28日检查时矿长汇报入井人员9人。经查,确认矿长任建平当日早班安排入井人数为61人,9人携带人员定位卡并进行了入井登记,其他未携带定位卡入井人员另外进行登记;

违反《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十八条第五项;《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第八条第二款第十五项;

依据《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第十条第一款,第十一条;

作出:责令停产整顿六个月,对煤矿处一百九十万元的罚款(¥1,900,000.00);建议移交相关部门暂扣采矿许可证、营业执照和煤矿矿长任建平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主要负责人);封闭进入二采区的三条大巷巷道,并安装摄像头24小时进行监控,白水县煤炭事务中心严格监督北关煤矿落实密闭墙管理措施,人员位置监测系统、入井登记、自救器发放记录相关规定,确保入井人员与各记录一致;北关煤矿要完善相关考核机制,严格矿长履行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及管理制度规定的考核;

2.带式输送机堆煤保护装置失效。查看煤矿监控室视频,2024年1月26日中班15:38分左右,井下一部皮带煤仓上口堆煤至皮带上带,堆煤保护装置不起作用(未报警并中止带式输送机运行);

违反《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十八条第八项;《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第八条第二款第十五项;

依据《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第十条第一款,第十一条第一款;

作出:责令停产整顿一个月,对煤矿处七十万元的罚款(¥700,000.00);建议移交相关部门暂扣采矿许可证、营业执照和煤矿矿长任建平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主要负责人);全面排查井下各部带式输送机保护安装和使用情况,确保所有保护装置灵敏可靠;

3.井下使用明令禁止的淘汰设备。该矿10月18日至12月中旬期间,井下间断使用4台型号TYP-1450034非防爆三轮车(五征牌)在5101综采工作面回风顺槽、总回风巷运输煤渣;

违反《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十三条第三项;《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第八条第二款第十项;

依据《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第十条第一款,第十一条第一款;

作出:责令停产整顿一个月,对煤矿处一百七十万元的罚款(¥1,700,000.00);建议移交相关部门暂扣采矿许可证、营业执照和煤矿矿长任建平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主要负责人);将井下非防爆车辆立即停止使用并进行升井,加强安全管理。严格设备入井制度并严格执行,严禁国家禁止井工煤矿使用的设备下井;

4.2023年7月,北关煤矿未经安全论证、审批,开拓延伸辅助运输大巷、皮带运输大巷、回风大巷,三条大巷穿过铁路安全煤柱;2023年11月,北关煤矿未经正规设计、安全论证和审批,违规布置630综采工作面和324高档普采工作面,其中630综采工作面回风顺槽、运输顺槽穿过铁路安全煤柱;

违反《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第八条第二款第七项;《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十条第三项;;

依据《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第十条第一款,第十一条;

作出:责令停产整顿一个月,对煤矿处一百七十万元的罚款(¥1,700,000.00);建议移交相关部门暂扣采矿许可证、营业执照和煤矿矿长任建平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主要负责人);封闭进入二采区的三条大巷巷道,并安装摄像头24小时进行监控,白水县煤炭事务中心严格监督北关煤矿落实密闭墙管理措施。严禁未经正规设计、安全论证和审批穿过铁路安全煤柱的三条大巷和630综采工作面进行启封;

5.副斜井、辅助运输大巷巷道有结冰现象,温度低于2℃;

违反《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三十七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

作出:处一万元的罚款(¥10,000.00);

6.胶带运输大巷二部皮带行人侧机尾向前100米有一处老旧巷道作为物料堆放硐室,顶板破碎,未加强支护;

违反《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零二条第四项;

依据《煤矿安全监察行政处罚办法》第一十三条;

作出:处二万元的罚款.(¥20,000.00);

7.2023年11月13日-15日帮扶式监察查出隐患59条,本次检查时应整改完成49条,实际完成整改40条,有9条未按时整改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

作出:责令停产停业整顿15日。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并申请当地监管部门进行复查,如有特殊原因未能及时消除隐患的,应向当地监管部门提出延期申请,制定措施,及时消除隐患并复查

白水县城关镇北关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1年07月14日,注册地位于陕西省渭南市白水县城关街道办北关村李家河,法定代表人为乔登辉。

今日热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