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关于对泸州市江阳区壹品生鲜超市销售的1批次厚皮青椒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15期)

2023-05-08 16:20:03 -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5月6日,四川省泸州市市场监管局网站发布关于对泸州市江阳区壹品生鲜超市销售的1批次厚皮青椒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15期)。

【四川】关于对泸州市江阳区壹品生鲜超市销售的1批次厚皮青椒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15期)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68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1号)》,涉及我市泸州市江阳区壹品生鲜超市销售的1批次厚皮青椒不合格。现将该批次不合格产品的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厚皮青椒;生产(加工、购进)日期:2022-10-22;被抽样单位名称:泸州市江阳区壹品生鲜超市;被抽样单位地址: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茜草街道沙茜北路87号;标称生产企业名称:/;标称生产企业地址:/;供应商:自流井区许晓静蔬菜经营部;供应商地址:自流井区丹阳街189号西南农商3#大棚摊位编号065.066;不合格项目:镉(以Cd计)。

二、核查处置情况

(一)产品控制情况

泸州市江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于2022年11月25日向泸州市江阳区壹品生鲜超市送达了上述不合格产品监督抽检的《检验报告》等材料,并实施了现场检查,未发现上述不合格批次产品。

经查明:该批次产品共购进12公斤,货值90元;销售12公斤,剩余0公斤;召回0公斤。未召回原因:已全部用于抽样和零星销售,无法召回。

(二)原因排查情况

经排查,造成该批次产品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种植地土壤或者水质污染所致。

(三)行政处罚情况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泸州市江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3月10日对当事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泸江市监处〔2023〕75号),作出以下行政处罚:

没收违法所得102.84元。(大写:人民币壹佰零贰元捌角肆分)

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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