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餐、健身、泡温泉被直播? 评:消费者岂是引流工具

2024-05-08 11:51:44 - 黄河新闻网

正在悠闲地泡着温泉,享受着难得的宁静时光,却突然发现自己成了别人手机屏幕上的“风景”?这是最近发生在婷婷(化名)身上的一幕。

就餐、健身、泡温泉被直播? 评:消费者岂是引流工具

婷婷经了解后得知,原来是消费所在的温泉度假村为了进行营销吸引游客,在顾客不知情的情况下,把度假村内游客们正在泡温泉的画面现场直播出去了。

“后来我去找商家说不想露脸出镜,商家就把包含我画面的视频删除了,但是我看到他们后来还在继续直播拍别人。”婷婷说,“太可怕了,估计其他人还不知道自己穿着清凉却被那么多人在屏幕前‘围观’”。

就餐、健身、泡温泉被直播? 评:消费者岂是引流工具

如今,随着线上线下消费场景加速融合,消费者一不小心就“被直播”的现象很普遍。

“镜头对着正在用餐的顾客,商家却躲在手机后面。”去年9月,王丹刷到一家餐馆在网络平台的直播,“看得出,画面中正在用餐的顾客完全不知情”。她在评论区发问:“这是餐馆实景吗?”为了证明,商家特地伸手在镜头前挥动了几下。

“平时经常看到类似的直播,代入了一下自己,实在无法接受吃饭的一举一动都被直播。”随后,她以“侵犯隐私”为由,举报了这家餐馆的直播间。约4个小时后,直播平台回复王丹,“将对用户行为重点观察,并进一步作出判定”。过了两天,王丹又刷到这家餐馆的直播,但是画面已经不再是店内用餐的顾客。

如今,随着线上线下消费场景加速融合,消费者一不小心就“被直播”的现象很普遍。近日,记者调查发现,一些商家借助短视频平台招揽生意,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便对真实消费场景进行直播、拍摄,把顾客作为营销引流的工具。

今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江苏消保委”)联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2023年度全省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其中有一案例就明确,“商家未经同意公开消费者视频,侵犯肖像权需要承担责任”。江苏消保委表示,希望借此对类似侵权行为进行警示。(内容综合自法治网、中青网)

评:消费者岂是引流工具

侵权引流的现象不是个例。除就餐被直播外,各地“泡温泉被直播”“健身被直播”的新闻也屡见不鲜。那么,商家究竟有没有权利不经允许对消费者进行录像?

在当今数字化时代,随着社交媒体和直播技术的迅猛发展,商家为了吸引消费者的目光,往往采取各种营销手段,其中包括在公开环境中进行拍摄和直播。然而,我们必须明确一点:即使是在公开场合,消费者的肖像权和个人信息权依然受到法律的保护。商家在进行直播营销时,必须恪守法律底线,尊重消费者的权利,而不能将消费者作为“引流”的工具。

肖像权是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在公开环境中,即使消费者处于公共场所,其肖像权同样受到法律的保护。商家在进行直播时,如果将镜头对准消费者,实际上已经涉及到了肖像权的使用问题,所以,商家在直播之前,必须获得消费者的明确同意,否则消费者的身份信息、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很有可能会被无意中泄露。

除此之外,商家作为服务提供方,应当遵守商业道德和法律规定,不应利用直播手段进行虚假宣传或误导消费者。在直播营销中,商家应当清晰界定营销的边界,明确告知消费者直播的内容和目的,避免造成消费者的误解和权益受损。商家应当通过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而不是依赖于不正当的营销手段来吸引消费者。

时代的快速发展让每个人都拥有了与信息化接轨的机会,但无论如何,任何人都没有权利私自将摄像头对准其他人。同样,商家也应当明确营销的“边界”,打破“真实呈现”的幌子,通过更加合法、诚信的宣传方式赢得消费者的信任和尊重,为营造一个健康、有序的商业环境做出应有的贡献。(评论员:孙宇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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