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建立审计监督与财会监督贯通协调机制

2024-05-08 16:30:16 - 媒体滚动

转自:中国审计报

山东省建立审计监督与财会监督贯通协调机制

近期,山东省审计厅与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审计监督与财会监督贯通协调机制的意见》。

意见要求,一是要建立沟通联络机制。双方要围绕履行各自监督职责,对重点领域监督内容开展定期会商,建立定期会商机制,在会商基础上制定年度审计项目计划、财会监督计划。二是要建立工作协同机制。要加强协作配合,审计监督过程中发现有关地区、单位存在挤占挪用套取财政资金,隐匿、伪造或损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等重大问题,需要财政部门协助查证的,省财政厅要予以支持配合;财会监督过程中,需要审计部门提供专业帮助的,省审计厅要予以支持配合。要加强资源共享,加大对监督信息数据的分析力度、广度,推进监督检查情况、监督信息数据共享共用。三是要建立成果共享机制。要强化监督结果互认,对监督中发现的重点领域多发、易发、高发类问题共同督促有关单位查找问题根源,推动完善行业治理。 

(孙艺珊邵彩霞)

来源:中国审计报

责任编辑:王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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