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拟修订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 公众可反馈意见

2022-06-08 08:38:57 - 北京青年报

据江淮晨报报道近期,合肥市司法局公布了《合肥市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修改草案征求意见稿)》,征求社会各界意见。6月24日之前,公众可通过多种方式反馈意见。

公平竞争确定特许经营者结果向社会公示

根据市政公用事业项目的不同特点,修改草案征求意见稿对特许经营的方式、期限进行了修改完善。

修改草案征求意见稿明确,主管部门应当采取招标、竞争性谈判、拍卖等公平竞争的方式确定特许经营者。对于投资规模大,回报周期长的公用事业特许经营项目,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约定超过规定的特许经营期限。依法选定的特许经营者,应当向社会公示。

主管部门应当与依法选定的特许经营者签订特许经营协议。特许经营协议重大变更的,主管部门应当在补充协议签订前报合肥市政府同意。属于重大变更的情形,应当在特许经营协议中明确。特许经营者在特许经营期限内不得擅自终止特许经营活动。在特许经营协议解除前,特许经营者应当按照特许经营协议履行相关义务。

特许经营项目产品、服务价格的确定和调整,遵循“准许成本+合理收益”并充分考虑社会承受力的原则,按照价格法的规定执行。为满足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特许经营者的产品和服务价格低于成本或为完成政府公益事业目标而承担政府指令性任务,政府应当给予特许经营者合理补偿。

保障公众对特许经营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为进一步完善社会监督机制,修改草案征求意见稿提出,市政公用事业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公众参与机制,保障公众对特许经营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市政府应当分不同行业设立特许经营监督管理委员会。特许经营监督管理委员会可以通过听证会、座谈会、问卷调查等方式收集公众意见,提出相关建议,对特许经营项目进行监督。合报全媒体记者戴小花

(安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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