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湾岭镇人民政府关于海南湾岭农副产品加工园区六、七期征地项目用地范围坟墓迁移的公告

2023-06-08 07:57:50 - 海南日报

根据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湾岭农副产品加工园区六、七期项目用地范围的批复》(琼中府函〔2018〕35号)文件,同意调整湾岭农副产品加工园区六、七期项目用地范围,涉及土地总面积44.9514公顷(674.271亩)。该项目拟征收位于新坡村委会香岭村周边农户耕作农作物(橡胶园地、槟榔园地)等处。为顺利推进该项目工程建设,现需进场清表作业用地面积约70亩。经调查,在用地范围内发现许多坟墓,现就有关坟墓搬迁事宜公告如下:

请涉及用地范围内的坟主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6月24日前与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湾岭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联系,办理迁坟手续,尽快择日迁移。逾期不联系或不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无主坟,将按无主坟处理。特此公告。联系电话:86305649、17889927309。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湾岭镇人民政府2023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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