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贺州市城市管理局城区内涝防汛应急预案》

2023-06-08 16:23:52 - 政府网站

转自:广西贺州政府网

一、制定背景

为继续做好我市城区内涝防汛工作,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开展,最大程度地减少灾害损失,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我局组织开展了《贺州市城市管理局城区内涝防汛应急预案(修订稿)》修订工作,并征求两区城管局和市城管局各科室、二层单位意见。

二、出台目的

为贺州市城市建成区区域内发生的自然或人为因素导致的涉及市政工程设施的内涝等灾害事件的防御和处置。

三、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御洪涝灾害应急预案》《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贺州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及《贺州市城区防洪应急预案》。

四、主要内容

主要内容包括四个方面:

一是组织机构。市城市管理局设立内涝防汛指挥机构,成立领导小组。负责贺州市城市建成区区域内的内涝防汛排涝应急工作。负责与市政府和市防汛抗洪抢险指挥部等上级部门联络;应急响应时,负责收集、了解应急处置现场的有关情况和事态发展情况,提出报告和建议。

二是预防与预警。加强联动,做好预防。加强与气象、水利部门的联系,了解地质灾害天气和汛情变化趋势,提早预警,做好相关准备。预警级别划分按《贺州市城区防洪应急预案》执行。

三是确立防御方案。一旦发生城区内涝的紧急事件,市城市管理局内涝防汛领导小组及时组织抢险队迅速到场,采取应急措施,迅速排除险情,抢救被困和受伤人员、保护重要物资,疏导群众。若事态严重,严禁盲目冒险、无章指挥,防止事故扩大。在处置应急工作结束后,组织力量迅速恢复生产、恢复社会秩序,尽可能减少市政设施损坏带来的损失和影响,总结处置工作。

四是主要工作。在进入汛期前,对城区市政设施开展汛期安全大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组建应急队伍,购置一批防汛物资。对11个易涝点安排专人值守,明确易涝点安全责任人,组建易涝点排涝队伍,实行24小时候命,做好易涝点的排水防涝工作。

五、重要举措

通过制定内涝应急预案,采购一批应急物资,我局组织50人的抢险突击队,抢险突击队分5个组,每组设一名组长,每组成员10人。每组按城区易涝点进行分工负责。另行设立一个供水应急组,成员10名,保障城区防汛应急供水水质卫生安全,特别要保证安置区内的临时用水安全。在汛期间,突击队员24小时候命,发生内涝灾害时,由组长负责召集本组人员迅速到位进行抢险工作。在汛期时期对11个易涝点进实行24小时候命防御。出现内涝灾害发生重大险情后,市城市管理局内涝防汛领导小组根据事件的性质,迅速对事件进行监控、追踪,并立即与相关部门联系。按职能分工,根据灾情和险情的大小,作出相应的应急响应。团结协作,快速反应,高效处置,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六、解读单位

贺州市城市管理局

联系电话:0774-5277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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