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者|刘士林:大运河成功申遗10周年,给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带来哪些启示?

2024-06-08 06:31:13 - 媒体滚动

转自:上观新闻

思想者|刘士林:大运河成功申遗10周年,给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带来哪些启示?

【编者按】每年6月第二个星期六是文化和自然遗产日。2014年,中国大运河在第38届世界遗产大会上获准列入世界遗产名录。在上海交通大学刘士林教授看来,对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进行系统回顾和总结,对于促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具有重要的引领示范意义。以下是他在杭州国际城市学研究中心的演讲。

今年是中国大运河的大年,是“一产”(世界文化遗产)成功申遗10周年,也是“一带”(大运河文化带)和“一园”(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实施5周年。十年间,昔日的历史陈迹,已变成“江水南流夜有声,万家灯火夹江明”的生活场景。对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进行系统回顾和总结,不仅有助于推动“一产”“一带”“一园”融合发展,对于促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也具有重要的引领示范意义。

文物与文化遗产的生存空间拓展

有位西方现代哲人曾说过,“人是时间的存在物”。在我看来,还应补充一句:“人也是空间的存在物。”因为宇宙由时间和空间构成,包括人类在内的宇宙万物,不仅生存和发展要以时间和空间为坐标,同时也因为时空的存在才有了文明、国家、社会、个人的历史和意义。作为人类伟大历史实践所创造和积淀的精华,文物和文化遗产也同样如此。

当今世界是城市世界。空间和人口是城镇化的两大发展要素,也是紧密联系、激烈博弈的一对基本矛盾。城镇建设需要空间载体,城市繁荣需要源源不断的人口,在城镇化进程中处于弱势的文物与文化遗产,同样离不开相对独立的空间和热情洋溢的主体。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文化遗产保护经历了从被挤压、挤占、消灭到逐渐赢得一席之地、不断改善空间生存条件的艰苦过程,很多濒危的文物、古建筑、历史文化街区得到有效保护,文物和文化遗产的整体生存条件不同程度得到改善。

在这个不断进取的过程中,最突出的就是“围绕空间做文章”。一个时期以来,主要寄身于老旧街区、老少边穷地区、传统村镇的文物和文化遗产,在轰轰烈烈的城镇化进程中,曾陷入“冠盖满京华,斯人独憔悴”的困境。过去,有人把这归结为发展经济和传承文化的矛盾,认为两者非此即彼,更有极端者以保护文物和文化遗产为名,指责、抨击、全盘否定城镇化建设。其实,发展经济和传承文化并不是截然对立的,关键在于抓住“空间”这个症结。

关于“拓展空间”,有两件大事值得记住:一是在2011年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发布,明确提出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场所”“非物质文化遗产博物馆”“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题的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这虽是从非遗保护角度提出的,但由于它超越了文化保护与城镇化的对立态度,显示了文物和文化遗产要在城市中生存发展的要求,因此为后来的发展确立了新思路。二是在2018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印发,明确提出要利用传统村落、文物遗迹及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艺术馆、世界文化遗产、非遗展示馆等空间载体,引领原本属于少数人或束之高阁的文物和文化遗产融入全域旅游大市场,从而切实推动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走向广阔和火热的现实生活。

文化建设纳入国家发展规划的重要尝试

在拥挤的城市获得“一席之地”后,如何获得专属的空间和相对独立的政策和体制机制保障,成为持续推进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面临的新问题和新挑战。

就此而言,也有一个重要时刻需要记住。2016年3月,《国家“十三五”发展规划纲要》发布,在第六十七章“专栏25文化重大工程”部分,“曲阜文化传承发展示范区”赫然在目。这是文化传承发展示范区在我国最高层级的战略规划中首次出场。首先,它的面积很大,示范区包括曲阜、邹城两个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还有三孔、四孟等文化遗址和景区,以及尼山圣境、孔子博物馆等,在规模上可以与一些经济区媲美。其次,它的要求很高,不是一个文物、一个博物馆、一个历史街区的保护发展,而是以中华民族最重要的儒家文化的传承发展为核心,要在“构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实现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方面开展探索、先行先试。再次,它的意义重大。国家发展规划处在我国规划体系的最高层级,其重大项目主要瞄准国家发展重大领域、重大问题、重大布局而设立。在“十三五”规划中,共设有165项重大工程项目,包括科技创新、结构升级、基础设施、生态环境、民生改善等,而涉及文化领域的独此一家。因此,曲阜示范区成功列入“十三五”重大工程,是一件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事件,标志着我国文化遗产保护真正走出“寄人篱下”的形态,进入具有独立空间形态和国家战略功能的新阶段。

文化引领区域和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新路子

人们很快发现,要做好我国文化传承保护的大文章,仅有一个孤立的示范区是远远不够的。这主要基于两方面考虑:一是示范区的遗产保护色彩过于浓郁,而过度强调传承保护,不谈利用和发展,就容易与城市建设的其他领域割裂、对立起来。同时,由于在保护过程中,必然要与空间规划、国土开发、城乡建设、产业结构、生态保护等发生关系,因此那种想把文化示范区从城市建设的总体中单独出来的想法,是完全不切合实际的。二是相比规模有限的文化场所,示范区尽管获得了更大的辗转腾挪的空间,但由于我国区域文化类型十分丰富,因此要实现为全国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经验的任务,示范区在很大程度上是“心有余而力不足”的。

其实,不仅是曲阜示范区,包括2014年6月成功晋级世界遗产的大运河,都需要一场思想和观念领域的深刻变革,即不能单纯强调保护,而是要深入思考和探索如何“在保护中发展”。也就是说,对于我们这样一个文明古国、文化大国来说,仅仅建立一个文化示范区是远远不够的,要满足我国文物和文化遗产系统保护、协调发展的现实需要,还需要在更大范围、更高层级上进行新的探索和试验。

在此背景下,一个在空间上更为广阔、在文化谱系上更加丰富多样、在宏观战略布局上更富有创造性和想象力的国家区域文化规划——大运河文化带应运而生。2019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规划纲要》,是我国首个文化类国家区域发展规划,不仅标志着以运河文化为代表的我国文化遗产保护发展晋级为“国家战略”,也第一次把区域文化发展提升到与国家区域经济规划同等重要的地位。大运河文化带地跨北京、天津、河北、山东、河南、安徽、江苏、浙江8个省(直辖市),拥有近90万平方公里的国土面积和5亿左右的常住人口。与过去的“经济搭台,文化唱戏”不同,作为我国首个堪与丝绸之路经济带、长江经济带等相媲美的带状区域文化战略规划,大运河文化带明确提出“以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为引领、统筹大运河沿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首次赋予文化遗产“引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功能定位。

就在大运河文化带确立后不久,在国家文化公园的规划布局中,大运河又与长征、长城并列为首批三大国家文化公园。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与大运河文化带在空间和城市范围上完全一致,是在文化资源积淀更加深厚、发展优势更加突出、人口和经济集聚程度更高的核心空间中,加快中国大运河文化保护发展,集中打造中国文化重要精神标识。因此,大运河文化带的提出和建设实施,对破解文化遗产保护中长期存在的重视程度不够、建设资金不足、文化人才和团队缺乏、规划设计水平不高等突出问题,以及破解不同行政区域之间的矛盾、壁垒和各种“玻璃门”现象,深入探索文物和文化遗产的总体保护和协同发展,具有重要的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和引领示范意义。

在我看来,在我国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发展的实践中,大运河文化带的提出和实施,既是“从量变到质变”的临界点,也是“于变局中开新局”的新起点,具有里程碑和划时代的重大意义。随着国家人文城市战略的提出和实施,特别是随着大运河文化带的规划和建设,一种新的思想共识正在形成,即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与城镇建设、经济建设并不矛盾,相反,高度发达的城市和经济还可以为前者提供更好的保障,关键在于要有更好的制度约束和更高水平的规划引领。大运河文化带作为我国首个国家区域文化战略,不只是要对零零碎碎、东挪西借的文物保护“打包解决”,也是对空间不够广阔、辐射能力有限的文化示范区的重大超越,同时还彻底终结了宏观经济规划与文化发展规划“各自为战”的历史,进一步提升文化传承保护发展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地位。在此后相继出台的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区域一体化、黄河流域等国家战略规划中,“文化规划”已成为“经济和区域规划”编制的“标配”,形成了只要编制区域和城市经济规划,就必须有一块是文化主题规划的新模式。如2019年2月发布的《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就同步推出建设人文湾区、健康湾区、休闲湾区等,它们也被视为世界一流湾区建设的战略支点。2019年12月印发的《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首次提出了“共同打造江南文化等区域特色文化品牌”。

在这里,我特别要强调一点,近年来我国文化遗产保护的力度不断加大,这与不断完善和优化的国家政策体系和战略布局具有内在联系。实际上,正是在新发展理念指导下,随着我国现代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不断加强,随着我国新型城镇化建设不断迈向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文物和文化遗产才日益获得更为广阔的生存空间、良好的制度保障。

最重要的是精神传承和价值弘扬

在物质条件、社会环境得到较大改善之后,接下来可能需要回答一个重要问题:花费巨大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从事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这样做的目的和意义是什么?这不是一个新问题。过去,很多城市之所以在保护方面吝于投入、不作为,一个重要的原因是找不到这样做的理由和意义。直到今天,在各种政策、法律、规章的硬性约束下,尽管很多城市都在加大投入和支持,但在不少人的思想意识的深处,也未必都有正确的认知。因此,要持续做好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发展工作,仍有必要再一次回应这个问题。

回顾过去,从以“文化场所”和“旅游景区”为载体的“空间拓展”,到以曲阜文化示范区为代表的“小荷才露尖尖角”,再到大运河文化带与区域经济规划的“平起平坐”,我国文物和文化遗产实现了从“挤空间”到“小空间”再到“大空间”的跨越发展,解决了此前长期存在的掣肘问题。但如果仅仅停留在这个阶段,则是远远不够的。以大运河文化带为例,在大运河博物馆建成开放、全线实现有水、部分旅游线路已经熙熙攘攘之后,人们来博物馆看什么、在运河旅游中体验什么,或者说,如何挖掘阐述大运河蕴含的民族精神、文化价值和美学意蕴,比如,燕赵文化热烈奔放、豪爽阳刚的英雄主义精神,江南文化温文尔雅、细腻优美的审美主义气质,还有中原文化的谨厚、京津文化的包容、淮扬文化的善融等,如何把它们变成丰富人民精神生活、培养人民高尚情操、提升社会文明程度乃至形成改造现实世界的精神力量,打造一条更加多彩、更加璀璨的“文化运河”,这些都是需要认真思考的。一切传承保护的最终目的,不是把文物和文化遗产变成博物馆里的东西或存储在硬盘中的东西,而是要展示中华文明的伟大创造、中华民族的伟大智慧、中国历史的壮美辉煌、中国文化的博大精深、中国艺术的美轮美奂,使后世子孙能借助这些“珍贵的器物”“璀璨的文字”“凝固的音乐”“流动的文明”等,深入与历史对话,不断加强文化自信,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

有鉴于此,面向新的十年,展望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发展的未来,推动大运河文化内涵和精神价值的挖掘阐释和展示利用,我建议可在以下几方面继续努力和加强探索:

一是在精神诠释上要更加关注细节和具体。以微型叙事的方式和工匠化的专业精神,加强对散落在不同区域、故纸堆和民间的文献资料的整理研究,做好新资料、新文献的编辑出版和传播推广,不断丰富我国文化遗产的基本内容和精神内涵。

二是在传承发展中要继续坚持融入城乡空间的基本原则。持续推进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发展,要特别注意与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和新型人文城市建设结合,从赋能城镇化建设的高度,加强文物和文化遗产的研究和阐释,积极开展特色文艺创作和特色文旅产品开发,研究提炼不同区域和城市的人文符号、精神标识、审美符号等,并广泛运用于城市更新和历史风貌街区保护,推动其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事业单位,使文物和文化遗产承载传承的精神融入当代人的生产生活中。

三是在面对矛盾竞争时要注重吸收借鉴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经验,避免单体城市的传统发展思路。要深入研究和构建不同城市和区域在文化遗产保护发展中的优势互补和相互促进的政策和体制机制,统筹保护传承利用、文化教育、公共服务、旅游观光、休闲娱乐等功能,引领不同行政区和行政单元探索文化资源整合和文化市场融合的模式路径,形成具有突出意义、重要影响、重大主题的文物和文化遗产传承展示集群,形成更大规模、更具辐射力和影响力的文化开放空间的公共文化载体,成为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重要载体,并对我国区域经济协调和协同发展发挥出更加强劲、更加持久的引领作用。

【思想者小传】

思想者|刘士林:大运河成功申遗10周年,给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带来哪些启示?

刘士林,上海交通大学城市科学研究院院长,浙江省城市治理研究中心首席专家,中国城镇化促进会研究部主任,中国商业史学会中国大运河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景德镇陶瓷大学特聘教授。代表作《城市中国之道》译有法、俄、英、阿拉伯文版,《六千里运河,二十一座城》译有英、阿拉伯文版。(作者照片由本人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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