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推进城镇居住环境功能提升,支持老旧电梯更新改造

2024-06-08 12:00:52 - 新疆日报

为推动新疆大规模设备更新

和消费品以旧换新

加快形成更新换代的规模效应和内生动力

近期

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

《自治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

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新疆:推进城镇居住环境功能提升,支持老旧电梯更新改造

《实施方案》提到

新疆:推进城镇居住环境功能提升,支持老旧电梯更新改造

推进城镇居住环境功能提升。结合城市更新行动,着力解决群众居住环境公共服务设施陈旧、无障碍通行能力不足等方面短板,积极提升现有完整社区建设品质。重点支持运行时间超过15年的住宅老旧电梯的更新改造,持续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加快更新不符合现行产品标准、安全风险高的住宅老旧电梯。因地制宜完善消防设施、适老设施、无障碍设施、停车场(库)、电动自行车及智能快件箱、文体健身设施、物业用房等配套设施。

2027年前,自治区本级财政每年发放1亿元家电以旧换新消费券

加大金融财税支持力度。做好项目储备,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等国家资金支持。用好国家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等资金。统筹利用自治区各级财政资金,支持各领域设备更新,支持启动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工作。

2027年前,自治区本级财政每年发放1亿元家电以旧换新消费券,其中5000万元用于购新补贴、5000万元用于换新补贴,各地(州、市)财政配套1亿元。精准落实研发机构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还,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即征即退,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专用设备购置抵免企业所得税等税收优惠政策。建立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机制。积极运用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等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鼓励引导金融机构,推动全区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加快增长。加大对初创期、成长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以及对重点领域数字化、智能化、高端化、绿色化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项目的金融支持力度。鼓励保险机构进一步丰富汽车保险产品和服务,合理确定新能源汽车等保险费率。

新疆:扩大党政机关及公共机构新能源汽车配备比例

推进新能源、清洁能源车型替代。加快推进公交车、出租车、公务车等新能源车型替代,到2027年力争更新公交车电动化比例达到55%,力争新增和更新新能源出租车(含网约车)比例达到45%以上。加快推进党政机关及公共机构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扩大党政机关及公共机构新能源汽车配备比例,新增及更新公务用车中,新能源汽车占比不低于65%,其中“乌—昌—石”等大气污染重点防治区域不低于80%,鼓励货车、工程作业用车等领域加快新能源、清洁能源车型替代,推动民用运输机场场内用车电动化。到2027年,除应急车辆外,公共交通、环境卫生、邮政快递、城市物流、公务用车等领域基本使用新能源、清洁能源汽车。

新疆:加快淘汰更新超过使用年限的医疗装备

开展医疗卫生机构设备和信息化设施迭代升级。加快淘汰更新超过使用年限、功能不全、性能落后、维修成本过高或无法维修、影响使用安全的医疗装备和信息化设施。以县级为重点推进医疗卫生机构装备和信息化设施迭代升级,鼓励具备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加快医学影像、放射治疗、远程诊疗、手术机器人等医疗设备更新换代,进一步提升医院数据互联互通、医院信息标准化建设水平。推动医疗器械检验检测设备更新。到2027年县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装备配置达标率达到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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