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堂安全教育公开课!”

2024-07-08 07:07:38 - 检察日报

本报讯(记者满宁 通讯员舒静婷 刘潇)“涉案车辆内本应对着驾驶员的监控摄像头却被扭转向车顶,仪表台上还私设了GPS电源开关,阻断数据传输至该客运公司监控后台,被告人王某对此视若无睹……”近日,经重庆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法院提起公诉,一起重大责任事故案在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全国人大代表、彭水县润溪乡樱桃井村党支部书记王海霞应邀现场观摩。

被告人王某是山西某汽车客运公司(下称客运公司)总经理,段某(另案处理)为该公司驾驶员。2023年1月,段某受王某指派驾车运营,在车辆行至张南高速重庆市彭水县境内时,因超速行驶外加操作不当,致车辆侧翻,造成重大交通事故。2023年10月,段某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当月,公安机关将王某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一案移送至彭水县检察院审查起诉。“我们调查发现,自2022年8月段某入职以来,该客运公司没有对驾驶员开展过上岗培训。”彭水县检察院检察官丁可介绍。

经查,该客运公司为了盈利,用虚假材料申领包车线路牌并随机进行拉客。事故发生当天,王某临时决定改变线路,指派段某从深圳福永接客前往四川邻水。今年6月5日,彭水县检察院对该案提起公诉。检察机关指控,王某作为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此次事故负有主要责任,应以重大责任事故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都是我安全生产的责任意识不够,管理不到位,才造成了这么严重的后果。”庭审过程中,王某悔不当初。鉴于他具有自首、认罪悔罪、取得谅解等情节,彭水县法院当庭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据了解,今年3月,彭水县检察院向该客运公司制发检察建议,建议从落实安全责任与制度、规范车辆营运行为、建设安全合规文化等方面进行全面整改。目前,公司已制定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85项,岗位安全操作规程17项,营运车辆实行24小时动态监控,严把驾驶员入口关、培训关、考核关,切实将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落到实处。

“客运安全事关千家万户,今天的庭审也为我们上了一堂生动的安全教育公开课。”庭审结束后,王海霞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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