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州通报7起典型案例

2024-07-08 08:00:28 - 新疆日报

2024年1月以来,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公安局根据网民举报线索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严肃查处一批网上违法违规行为。现将部分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案例一:和静县网民斯某为博取关注,冒充警察身份在网络平台发布虚假谣言信息,对公安机关社会公信力造成严重负面影响。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斯某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二:库尔勒市白某在网络平台上编造发布“听说新的高考政策是不近视的可以加30-50分,内地有的省开始实行了”谣言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经核实,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白某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三:轮台县网民庞某为博取眼球而虚构事实,在网络平台散布“我们这里有一家人充电宝爆炸,一家人都被炸死了”谣言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经核实,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庞某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案例四:且末县网民陈某为博取观众眼球、吸引流量,在网络平台转发“《跳楼学生写给全体教师的一封信》”谣言信息,引发网民讨论,造成不良影响。经核实,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陈某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五:若羌县李某所属网络账号“啊杰”为博取观众眼球、吸引流量,在网络平台恶意编造“山上又死人了,又得歇半个月”的谣言信息,引发网民讨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经核实,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李某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六:尉犁县网民李某为博取关注,在网络平台发布“湖南长沙偷走了20多个小孩,其中有7个小孩肾被摘”的谣言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经核实,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李某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七:若羌县网民唐某为博取观众眼球、吸取流量,在网络平台编造发布“疫苗有问题,会引起血栓、白血病、甲状腺结节和肺结节”谣言信息,引发网民讨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经核实,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唐某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网信部门、公安机关提示: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广大网民要依法上网、文明上网,坚持学法懂法、尊法守法,共同营造良好的网络空间生态。同时,欢迎广大网民积极举报网上违法违规信息。

举报方式:

网址:www.xjwljb.com

电话:0991-2384777  0996-2620315

邮箱:jbzx@cax.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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