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丹法院将庭审现场搬进保安中学

2024-07-08 11:37:28 - 群众新闻网

7月4日,志丹法院联合志丹县公安局、志丹县人民检察院走进志丹县保安中学,将庭审现场搬进保安中学,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保安中学的1200余名师生参与旁听,“沉浸式”体验庭审现场、零距离感受法律威严,用真实案例为在校师生现场进行教科书式的普法教育。

志丹法院将庭审现场搬进保安中学

庭审现场

志丹法院将庭审现场搬进保安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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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中,法官通过规范严谨的庭审程序和通俗易懂的法言法语,组织控辩双方进行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及被告人最后陈述,为在场师生呈现了一个井然有序的刑事案件庭审过程。

经过法庭审理,当庭进行宣判:被告人陈某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两千元。

庭审过程中,为达到以案普法的效果,审判长结合案件特点释法说理,对被告人进行了法治教育,希望同学们以此为戒,抵制诱惑,远离电信诈骗。

志丹法院将庭审现场搬进保安中学

志丹法院将庭审现场搬进保安中学

庭审结束后,法官们向在场同学们发放相关宣传彩页,并讲解了常见电信网络诈骗手段,提醒学生要主动提高法律素养,积极增强防范意识。

此次活动,起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进一步加强了校园法治教育,增强青少年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引导青少年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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