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处违规销售电动自行车行为 深圳再公布一批典型案例

2024-07-08 11:31:00 - 深圳新闻网

深圳新闻网2024年7月8日讯(记者胡津玮)为落实国务院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有关部署,筑牢深圳市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底线,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电动自行车及其配件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百日攻坚”行动,重点打击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及配件产品的违法行为。

今年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共出动执法人员9328人次,检查生产单位11家次,销售门店9172家次,发现问题电动自行车及配件产品862件,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278份,立案436宗,已罚没43.8万元;其中涉嫌拼装改装行为的立案322宗,扣押相关车辆产品631辆,扣押相关配件产品911件。近日,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公布第二批典型案例。

深圳九旺实业有限公司销售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案

深圳市市场监管局龙岗监管局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其店内20台待售的电动自行车尺寸限值-鞍座长度为540mm、整车质量为71.10kg且设有外蓄电池托架,不符合GB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要求。执法人员依法当场对其实施了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

经查,该款电动自行车对外销售价为2900元/台,总货值金额为58000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深圳经济特区产品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深圳经济特区产品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上述违法行为,并依法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自行车20台;2.罚款174000元。

深圳市诚达车业有限公司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电动自行车案

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宝安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门店内的电动自行车进行监督抽检。经检验,上述电动自行车的“标识与警示语、充电状态主回路保护、互认协同充电”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电气安全要求》(GB42295-2022)的规定要求。

经查,当事人经营的该批电动自行车货值金额为2000元。其行为违反了《深圳经济特区产品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深圳经济特区产品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上述违法行为,并依法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2.没收违法所得;3.处货值金额三倍罚款人民币6000元。

深圳市福田区冰豪自行车店销售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案

深圳市市场监管局福田监管局对当事人在经营场所内销售的1台电动自行车进行产品质量检测,发现尺寸限值-鞍座长度、整车质量、蓄电池防篡改、车速限值、车速限值-防篡改等共5项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的要求。执法人员依法当场对其实施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

经查,该电动自行车货值金额为1100元,无违法所得。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深圳经济特区产品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深圳经济特区产品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上述违法行为,并依法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非法的电动自行车;2.处货值金额三倍罚款人民币3300元。

深圳市光明新区光明神龙电动车行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案

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光明监管局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店内有2台待售的电动自行车的鞍座长度为590mm,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6.1.5“鞍座长度小于或等于350mm”的规定。执法人员依法当场对其实施了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

经查,涉案电动自行车销售价为2199元/台,货值金额为4398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深圳经济特区产品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深圳经济特区产品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上述违法行为,依法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非法的电动自行车2台;2.处货值金额三倍罚款人民币13194元。

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辉煌电动车商行销售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电动自行车案

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坪山监管局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店内有待售的两台电动自行车的鞍座长度为600mm,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6.1.5“鞍座长度小于或等于350mm”的规定。

经查,电动自行车货值金额为1600元,无违法所得。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深圳经济特区产品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深圳经济特区产品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上述违法行为,并依法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非法的电动自行车;2.处货值金额三倍罚款人民币4800元。

深圳市市场监管局提醒电动自行车生产和销售企业,必须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合规经营,才能从源头上减少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供更好的保障。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购电动自行车时也要擦亮眼睛,选择有信誉的品牌和正规的销售渠道,关注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能。

接下来,深圳市市场监管局也将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及其配件产品质量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执法“百日攻坚”行动,强化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规范行业经营秩序,坚决消除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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