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公布有奖举报清单

2024-07-08 16:20:00 - 中国消费者报

转自:中国消费网

记者从福建省福州市市场监管局获悉,该局针对社会关注、隐蔽性强的违法行为确定了今年下半年重点领域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清单并于近日公布。清单涉及食品安全、计量等领域31项违法行为,有效期为7月1日至12月31日。

此次有奖举报清单包括

食品安全违法行为7项

分别为

篡改食品生产日期或者保质期;

食品中添加药品或非食品原料;

产品标签、说明书或网站明示产品具有减肥、通便、消炎、降压,壮阳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使用或销售来源不明、未按规定检验检疫、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畜禽产品,利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

食用植物油、蜂蜜掺假掺杂,以其他畜禽产品生产假冒牛(羊、驴)肉制品;

固定经营场所商户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餐饮服务;

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学校食堂等集中用餐单位加工、制作法律法规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老年人保健品市场违法行为6项

分别为

虚假宣传;

发布虚假违法广告;

价格违法行为;

老年人保健食品违法行为;

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老年人保健食品;

制售假冒伪劣老年人保健品。

特种设备违法行为4项

分别为

电梯假报停;

压力管道未监检、未登记注册;

气瓶充装企业采用视频定格器破坏AI智管;

起重机械“大吨小标”。

知识产权违法行为3项

分别为

假冒专利;

擅自使用官方标志、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特殊标志,擅自在商品上使用奥林匹克标志;

申请人和商标代理机构抢注、囤积商标等行为。

计量违法行为3项

分别为

粮食购销领域计量违法;

巡游出租车计价器计量作弊;

销售具有作弊功能的电子计价秤。

药品化妆品违法行为3项

分别为

销售或者使用假药、劣药;

销售未经注册的特殊化妆品或者未备案的普通化妆品;

销售过期化妆品。

另外有5项违法行为

被列入有奖举报清单

分别为

未经许可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

销售改装、拼装或者超标的电动自行车;

销售无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具;

医药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无照经营船舶修理点、造船点。

据了解,社会公众可登录“e福州”,通过“市场监管e治理”—“随手拍”模块,高效便捷地抓拍、留存、举报违法线索,也可以通过市场监管部门公布的接收举报的电话、传真、邮寄地址、窗口等渠道进行举报。

中国消费者报新媒体编辑部出品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记者/张文章

编辑/李晓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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