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金湾:“检察听证”+“社区矫正” 助力基层社会治理

2024-07-08 19:20:00 - 广东检察

为进一步融入“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更好发挥检察室服务群众的职能作用,持续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检察实践,努力创建“枫桥式”检察室,近日,金湾区检察院派驻红旗、三灶检察室分别联合镇司法所,结合案件听证为辖区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了别开生面的法治宣传教育。

在金湾区社区矫正指挥中心会议室,一场由派驻红旗检察室和红旗镇司法所联合组织的案件听证会正在召开,旁听对象均为社区矫正对象。考虑到社区矫正对象中犯醉驾类危险驾驶、轻伤害案件较多,承办检察官特意选取同类型案件开展听证,期望能帮助社区矫正对象进一步反思行为,提升矫正效果。

珠海金湾:“检察听证”+“社区矫正” 助力基层社会治理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向听证员、人民监督员介绍了案情和拟不起诉的处理意见,同时结合案情向社区矫正对象讲解了新修订的危险驾驶罪相关司法解释,强调了酒后开车给个人和家庭带来的危害。

听证员们除对案件评议外,还从如何控制情绪、理性对待矛盾纠纷及戒掉贪念树立正确价值观等角度,告诫犯罪嫌疑人和社区矫正对象要知敬畏、守法律、明底线。

在派驻三灶检察室,检察官针对一宗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案公开听证。该起案件中,被告人醉酒后驾车,与被害人电动车相撞后逃逸,导致被害人死亡,而被告人并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赔偿被害人家属。金湾区检察院控申部门发现线索后及时与被害人家属取得联系,依职权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并开展本次公开听证以确保救助程序公正合理。

珠海金湾:“检察听证”+“社区矫正” 助力基层社会治理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就案件事实、审查情况以及给予司法救助的理由和法律依据详细阐述,听证员评议后一致认为符合司法救助的条件,建议予以救助。

结合本案悲剧系因醉驾而起,检察官还组织在场的社区矫正对象观看警示教育片,告诫大家交通安全没有侥幸,务必要遵守“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并要求社区矫正对象严格遵守社区矫正各项规定,珍惜改造机会,自觉服从监管、树牢底线意识,重新融入社会。

派驻检察室联合司法所将听证与普法融入社区矫正,是金湾区检察院帮助社区矫正对象增强法律意识、提高社区矫正监督质效的一次有益尝试。

金湾区检察院将在打造新时代“枫桥式”检察室过程中持续探索,充分发挥检察室职能作用,推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共同推进社会治理效能提升。

来源:金湾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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