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家IPO终止!一家两次上会成功过会,最终注册阶段终止了!

2023-08-08 06:52:33 - 企业上市

2023-08-07因上海荣盛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撤回发行上市申请和保荐人撤销保荐,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三条的相关规定,本所终止其发行上市审核。

2023年8月2日,夜视丽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撤回发行上市申请文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二条,本所决定终止对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审核。

2023年8月2日,惠科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撤回发行上市申请文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二条,本所决定终止对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审核。

上海证券交易所文件

上证科审〔2023〕536号

关于终止对上海荣盛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审核的

决定

上海荣盛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于2022年6月27日依法受理了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申请文件,并按照规定进行了审核。

2023年7月28日,你公司和保荐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向本所提交了《上海荣盛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沪荣盛字〔2023〕第12号)和《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上海荣盛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安证报〔2023〕362号),申请撤回申请文件。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三条的有关规定,本所决定终止对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审核。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〇二三年八月七日

主题词:科创板终止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2023年08月07日印发

科创板上市委2022年第111次审议会议

结果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委员会2022年第111次审议会议于2022年12月26日上午召开,现将会议审议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议结果

(一)上海荣盛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发):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二、上市委现场问询问题

(一)上海荣盛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发行人确认服务商推广活动频次真实性的具体方法;(2)各年度推广频次前五大省份对应的销售情况,推广活动和销售业绩是否匹配。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三、需进一步落实事项

(一)上海荣盛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请发行人进一步说明并在招股说明书中补充披露:(1)报告期内业绩波动情况,原因及合理性;(2)各年度营销推广服务和销售业绩不直接相关的原因及合理性,以及发行人确定各年度前五大重点营销地区的原因及合理性。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科创板上市委员会

2022年12月26日

2022-06-27已受理、2022-07-14已问询、2022-11-07上市委会议暂缓审议、2022-12-16已问询、2022-12-26上市委会议通过、2023-08-07终止

科创板上市委2022年第86次审议会议

结果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委员会2022年第86次审议会议于2022年11月7日下午召开,现将会议审议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议结果

(一)上海荣盛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发):暂缓审议。

二、上市委现场问询问题

(一)上海荣盛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1.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与人用狂犬病疫苗相关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目标产能是否设置合理;(2)发行人为消化即将建成的年产1,000万人份水痘减毒活疫苗产能所面临的风险及应对措施;(3)在水痘疫苗销售大幅增长的背景下,增加水痘疫苗产能的在建工程贯穿整个报告期仍未完成的原因;(4)“G楼狂犬疫苗生产车间改造项目”在较长期间内并无新增支出却未结转固定资产的原因,与狂犬疫苗相关的研发与市场开拓是否面临重大不确定性;(5)发行人是否存在通过延缓申请GMP验证、推迟结转固定资产以延缓计提折旧、改善盈利表现的情形,发行人是否可能因包括募集资金项目在内的扩产项目陆续投产并计提折旧而面临盈亏逆转的风险。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2.请发行人代表:(1)说明发行人在报告期内多个期末月份水痘疫苗销售大幅增长、随后月份销售迅速回落的原因及合理性;(2)结合各期末月份销售剧增对报告期业绩的影响,说明发行人是否存在于各期末突击确认销售以满足上市条件的情形。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3.请发行人代表:(1)说明报告期内主要推广服务商是否存在受同一控制却分别列示的情形;(2)说明推广服务费用的结算规则,与推广服务业绩、相关客户回款是否直接挂钩,发行人在各期末月份销售剧增是否与各主要推广服务商的推广活动直接相关,发行人是否对该等主要推广服务商构成重大依赖,发行人是否与主要推广服务商、终端客户存在未经披露的利益输送情形;(3)结合客户分布、各地受疫情影响下实施推广活动的可操作性,分析报告期推广活动频次的合理性。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三、需进一步落实事项

(一)上海荣盛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1.请发行人:(1)说明发行人在报告期内多个期末月份水痘疫苗销售大幅增长、随后月份销售迅速回落的原因及合理性;(2)结合各期末月份销售剧增对报告期业绩的影响,说明发行人是否存在于各期末突击确认销售以满足上市条件的情形。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2.请发行人:(1)说明报告期内主要推广服务商是否存在受同一控制却分别列示的情形;(2)说明推广服务费用与推广服务业绩、相关客户回款是否直接挂钩,发行人在各期末月份销售剧增是否与各主要推广服务商的推广活动直接相关,发行人是否对该等主要推广服务商构成重大依赖,发行人是否与主要推广服务商、终端客户存在未经披露的利益输送情形;(3)结合客户分布、各地受疫情影响下实施推广活动的可操作性,分析报告期推广活动频次的合理性。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科创板上市委员会

2022年11月7日

3家IPO终止!一家两次上会成功过会,最终注册阶段终止了!

3家IPO终止!一家两次上会成功过会,最终注册阶段终止了!

发行人名称:上海荣盛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5年7月21日

注册资本:7,6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朱绍荣

注册地址及主要生产经营地址:上海市闵行区向阳路888号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朱绍荣

行业分类:医药制造业(C27)

发行人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公司是从事疫苗及体外诊断试剂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产品主要用于传染病的预防及诊断。

疫苗领域,公司已成功开发并商业化的核心产品为水痘减毒活疫苗。基于公司多年来自主研发的细胞工厂培养、病毒规模化纯化、疫苗制剂等技术平台,水痘减毒活疫苗采用细胞工厂工艺生产,产品不添加明胶和人血白蛋白,具有热稳定性等性能指标优于国家药典标准、较低的不良反应率等优势,获得了市场的认可。报告期内水痘疫苗分别实现批签发数量39.21万支、111.04万支、199.73万支和103.11万支,实现销售收入5,226.87万元、12,006.23万元、21,496.40万元和9,998.24万元。报告期内公司水痘减毒活疫苗产品已覆盖全国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合计1,167家疾控中心。为发挥公司的技术和品牌优势,公司储备了丰富的研发管线,布局有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Vero细胞)、13岁及以上人群水痘减毒活疫苗、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人二倍体细胞)、水痘-带状疱疹疫苗和四价流感病毒裂解疫苗(MDCK细胞)等5个主要在研管线。其中,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Vero细胞)采用无血清培养技术大规模培养Vero细胞,不使用血清、胰酶和明胶等动物源性物质,有效降低了外源病毒带来的疫苗安全风险,是目前占据国内狂犬病疫苗市场主流的有血清生产工艺Vero细胞狂犬病疫苗的更新换代产品,该项目已取得III期临床试验批件,预计于2024年获批药品注册批件并实现上市销售;13岁及以上人群水痘减毒活疫苗项目针对现有疫苗产品开展了扩大适用人群范围研究,该项目已取得III期临床试验批件,预计于2024年获批补充申请。

体外诊断试剂领域,公司成立之初主营体外诊断试剂,建立了免疫诊断试剂和生化诊断试剂两大产品线,其中免疫诊断试剂覆盖传染病、自身免疫疾病等领域,生化诊断试剂覆盖肝功能、肾功能、血液检验等多类生化诊断项目。公司体外诊断试剂主要产品为梅毒甲苯胺红不加热血清试验诊断试剂和丙型肝炎病毒核心抗原检测试剂盒(酶联免疫法),2021年上述两项产品合计实现收入2,357.35万元,占公司2021年体外诊断试剂收入的50.65%。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共有13个体外诊断试剂POCT项目处于研发阶段,主要采用干式荧光发光法,其中7个针对艾滋病、丙型肝炎、乙型肝炎、梅毒等传染病的单项和多项联合诊断试剂盒产品的注册申请已被监管部门受理,目前正处于技术审评阶段。

发行人的主营业务经营情况详见“第六节业务与技术”。

3家IPO终止!一家两次上会成功过会,最终注册阶段终止了!

3家IPO终止!一家两次上会成功过会,最终注册阶段终止了!

3家IPO终止!一家两次上会成功过会,最终注册阶段终止了!

公司在研产品研发进度不及预期、研发失败或研发成本投入过高而对未来盈利水平和现金流量产生一定不利影响的风险

公司疫苗领域布局有5个主要在研管线,均为预防用生物制品3类(仿制型疫苗)产品,其中有2个在研管线已处于III期临床阶段、3个尚处于临床前研究阶段;体外诊断试剂领域布局有13个在研管线,其中有7个处于产品注册阶段、6个处于样品开发阶段。由于公司在研产品的研发和申报注册过程存在不确定性,若公司在研产品的研发进度或申报注册过程不及预期,则公司可能面临研发进程缓慢或产品研发失败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研发费用金额分别为3,072.12万元、4,191.59万元、4,305.78万元和2,339.01万元,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4.79%、24.98%、16.44%和19.98%,均处于较高水平。由于公司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人二倍体细胞)、水痘-带状疱疹疫苗和四价流感病毒裂解疫苗(MDCK细胞)研发管线尚处于临床前研究阶段,未来仍需持续较大规模的研发投入,上述处于临床前研究阶段的研发项目将对公司未来的盈利水平和现金流量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3家IPO终止!一家两次上会成功过会,最终注册阶段终止了!

3家IPO终止!一家两次上会成功过会,最终注册阶段终止了!

3家IPO终止!一家两次上会成功过会,最终注册阶段终止了!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认定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朱绍荣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170.85万股,持股比例为80.66%,是公司控股股东。此外,朱绍荣还担任裕瑞励执行事务合伙人,通过裕瑞励间接控制公司3.39%的股份;朱绍荣合计控制公司84.05%的股份。最近两年内,朱绍荣担任公司执行董事、董事长,对公司经营、决策等拥有重大影响。综上,朱绍荣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朱绍荣配偶徐莲芳通过持有裕瑞励52.67%的合伙份额间接持有公司1.78%的股份;朱绍荣女儿朱亦枫、妹妹朱绍英、朱绍美及配偶的兄长徐顺清通过合计持有裕益盛21.80%的合伙份额间接持有公司0.62%的股份;徐莲芳、朱亦枫在公司分别担任董事长助理、采购员。朱绍荣上述亲属持有公司股份均未超过5%,且未在公司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对公司经营决策不产生重大影响,不构成共同实际控制人;上述亲属与朱绍荣属于法定的一致行动关系,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朱绍荣的一致行动人。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最近两年内未发生变化。

2、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朱绍荣先生,1956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澳门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为:3101041956********,南京大学经济管理专业,本科学历,现任公司董事长。详细履历如下:1988年6月至1995年6月,历任荣盛试剂厂副厂长、厂长;1995年7月至2015年7月任荣盛有限董事长、总经理;2015年7月至2019年2月任荣盛有限执行董事、总经理;2019年3月至2021年7月任荣盛有限执行董事;2021年7月至2021年11月任荣盛有限董事长;2021年11月至今,任荣盛生物董事长。朱绍荣先生目前兼任全国卫生产业企业管理协会医学检验产业分会第四届理事会名誉会长、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特聘专家、上海市生物医药行业协会第五届理事会理事等职务,曾获“2009年中国检验医学年度评选十大优秀企业家”、“2017年度中国体外诊断领军人物”等荣誉。

深圳证券交易所文件

深证上审〔2023〕605号

关于终止对夜视丽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审核的决定

夜视丽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于2022年12月27日依法受理了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文件,并依法依规进行了审核。

2023年8月2日,你公司向本所提交了《夜视丽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保荐人向本所提交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销保荐夜视丽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二条的有关规定,本所决定终止对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审核。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3年8月4日

抄送: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2023年8月4日印发

3家IPO终止!一家两次上会成功过会,最终注册阶段终止了!

深圳证券交易所文件

深证上审〔2023〕608号

关于终止对惠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审核的决定

惠科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于2022年6月24日依法受理了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文件,并依法依规进行了审核。

2023年8月2日,你公司向本所提交了《惠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保荐人向本所提交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销保荐惠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二条的有关规定,本所决定终止对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审核。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3年8月4日

抄送: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2023年8月4日印发

3家IPO终止!一家两次上会成功过会,最终注册阶段终止了!

罕见!IPO企业首轮问询回复两次“吐真言”!或上市失败:预计2022年度归母净亏损至少10亿元、扣非归母净亏损至少30亿元

公司预计2022年将实现销售收入276亿元-278亿元,同比下降22.66%-22.05%。公司2022年营业收入的下降主要由于受面板下游消费需求低迷导致的面板市场价格下跌所致。由于面板价格大幅下跌,公司2022年盈利能力下降,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预计为-12.71亿元~-10.3亿元,同比下降123.50%~119.0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33亿元~-30.63亿元,同比下降166.26%~161.43%。

面板的市场价格走势呈周期性波动,截至目前,部分尺寸面板价格已经企稳并有望回升,面板生产商的经营成果将有望得到改善。长期来看,发行人的产品品类较多、产能规模较大,产品供应能力较强,与主要客户的合作稳定,公司的抗风险能力较强,根据公司及可比公司过往业绩情况,公司作为行业领先的面板生产商具有较强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2022年以来,国际形势动荡、新冠疫情反复、全球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等多重因素对发行人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2022年上半年度发行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的归母净利润为24,995.14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母净利润为-139,954.29万元;预计2022年下半年度的净利润为负;发行人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将以具体经审计的财务数据为准。发行人已于招股说明书之“一、重大事项提示”之“(二)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中披露发行人可能面临的业绩下滑甚至亏损的风险。若发行人2022年度经审计之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为负,则将不符合当前所申请适用的《创业板上市规则》第二章第一节第2.1.2条规定的上市标准:“(二)预计市值不低于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1亿元”。

3家IPO终止!一家两次上会成功过会,最终注册阶段终止了!

3家IPO终止!一家两次上会成功过会,最终注册阶段终止了!

3家IPO终止!一家两次上会成功过会,最终注册阶段终止了!

3家IPO终止!一家两次上会成功过会,最终注册阶段终止了!

发行人名称:惠科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1年12月3日

注册资本:580,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智勇

注册地址及主要生产经营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石龙社区工业二路1号惠科工业园厂房1栋一层至三层、五至七层,6栋七层

控股股东:深圳惠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王智勇

行业分类: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行业代码:C39)

3家IPO终止!一家两次上会成功过会,最终注册阶段终止了!

发行人的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公司成立于2001年,是一家专注于半导体显示领域的中国领先、世界知名的科技公司,主营业务为研发与制造半导体显示面板等核心显示器件及智能显示终端。公司的使命是以客户体验为中心,通过持续的科技创新,丰富与提高人类的视觉体验,满足人们生活、工作、商务、娱乐等各类活动对信息交互品质与效率的不断追求。公司在显示领域专注耕耘二十余年,基于对显示终端市场需求的深刻理解与敏捷把握,通过持续不断的研发活动与技术创新,形成了一系列与公司经营发展方向和市场需求相匹配的核心技术,并将核心技术等科研成果与产业深度融合,实现从半导体显示面板到智能显示终端的产业链整合,并积极探索与物联网等新产业的融合。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拥有的专利共计4,622项(包括2,382项发明专利),其中境内专利3,803项,境外专利819项。

公司始终坚持以市场和客户为核心导向,以全面的技术及产品组合布局、高效精细的弹性工艺和不断提升的智能制造能力为基础,依托四条技术特点各有侧重的G8.6TFT-LCD高世代产线和四座显示终端生产基地,综合优化生产效率、制造成本与产品品质,实现对市场应用与客户需求的快速响应和覆盖。

在半导体显示面板业务方面,公司在布局主流非晶硅a-SiTFT-LCD技术的同时积极推进OxideTFT、电流型背板及工艺平台的搭建和产品技术开发工作,在国内率先实现G8.6高世代OxideRGBOLED背板开发及生产技术平台建设,已完成OxideLCD量产技术开发及产品验证。此外,公司依托Oxide背板技术自主开发平台,积极布局高世代OLED显示领域的先进技术储备,同时研发创新MiniLED技术,不断完善公司新型半导体显示领域多技术路线的全面布局。公司持续丰富显示面板产品的应用场景,已实现电视、显示器、笔电、平板电脑、手机、车载、工控等多种应用场景显示面板的量产出货,并不断拓展电子纸、医疗、户外显示屏等新应用领域。根据群智咨询数据显示,公司2021年度LCD电视面板出货量位列全球第三,LCD显示器面板出货量位列全球第六。

在智能显示终端业务方面,公司目前拥有重庆金扬、合肥金扬、广西智显与宜昌惠科四座显示终端生产基地,主要生产智能电视等TV终端和显示器、一体机、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广告机、智慧健身镜等IT及智慧物联终端。依托在半导体显示面板与显示终端领域的核心资源和技术积累,公司进军智慧物联显示终端领域,为智能制造、智慧教育、智慧办公、智慧交通、智慧新零售、智慧家居以及智慧安防等各应用场景提供智慧物联显示终端产品,在进一步丰富产品线的同时亦有力推动业务的增长和核心竞争力的升级。

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公司符合并适用《创业板上市规则》第二章第一节第2.1.2条规定的上市标准:“(二)预计市值不低于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1亿元”。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3家IPO终止!一家两次上会成功过会,最终注册阶段终止了!

3家IPO终止!一家两次上会成功过会,最终注册阶段终止了!

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王智勇通过惠科投控及深圳惠同合计控制发行人58.2436%的股份,并通过担任惠科投控的执行董事、深圳惠同的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能够实际控制惠科投控和深圳惠同的重大事项决策。报告期内王智勇始终控制发行人51%以上的股份,且一直担任发行人的董事长、总经理,并能够对发行人的经营方针、决策和董事及经营管理层的提名及任免等拥有重大影响。因此,王智勇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

王智勇先生,1970年生,中国国籍,身份证号:5102131970********,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山大学EMBA。2002年7月毕业于中山大学在职经理工商管理硕士(EMBA)专业,取得EMBA学历。1992年6月至1997年6月,任重庆四有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1997年6月至2001年12月,任广州市番禺惠浦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2001年12月至2002年6月,任惠科有限董事;2002年7月至2016年4月,任惠科有限董事长、总经理;2016年4月至今,任发行人董事长、总经理。

报告期内,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家IPO终止!一家两次上会成功过会,最终注册阶段终止了!

2022年发行人业绩是否将大幅下滑

2022年1-6月,受国际形势动荡、新冠疫情反复、全球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等多重因素导致终端产品需求减弱的影响,面板市场价格大幅下跌。受此影响,公司2022年上半年经营业绩大幅下滑,公司2022年上半年归母净利润为24,995.14万元,扣非归母净利润为-139,954.29万元,发行人2022年业绩预计将大幅下滑。

面板的市场价格走势呈周期性波动,截至目前,部分尺寸面板价格已经企稳并有望回升,面板生产商的经营成果将有望得到改善。长期来看,发行人的产品品类较多、产能规模较大,产品供应能力较强,与主要客户的合作稳定,公司的抗风险能力较强,根据公司及可比公司过往业绩情况,公司作为行业领先的面板生产商具有较强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2022年以来,国际形势动荡、新冠疫情反复、全球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等多重因素对发行人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发行人预计2022年下半年度的净利润为负,2022年预计将出现亏损;发行人已充分披露可能面临的业绩下滑甚至亏损的风险。

1、2022年业绩预计情况及可实现性

公司2022年全年经营业绩主要与面板市场价格走势相关,面板价格变动主要受面板供需关系的影响。根据群智咨询数据,2022年10月-11月,多数LCDTV面板价格止跌回稳。随着影响行业的负面因素逐渐减弱并好转,下游市场需求逐步企稳、反弹,面板市场价格有望企稳回升。根据公司在手订单价格及外部研究报告,同时参考报告期内面板价格走势,公司预计12月面板平均价格介于2022年11月时点面板价格(最低)与2022年11月面板价格上浮6%之间。

3家IPO终止!一家两次上会成功过会,最终注册阶段终止了!

公司预计2022年将实现销售收入2,761,714.55~2,783,445.91万元,同比下降22.66%~22.05%。公司2022年营业收入的下降主要由于受面板下游消费需求低迷导致的面板市场价格下跌所致。由于面板价格大幅下跌,公司2022年盈利能力下降,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预计为-127,054.06~-102,964.24万元,同比下降123.50%~119.0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330,381.08~-306,291.27万元,同比下降166.26%~161.43%。

2019年-2021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1,057,686.92万元、1,846,375.01万元和3,570,921.93万元,年复合增长率为83.74%;净利润分别为-130,887.25万元、46,682.12万元和785,132.51万元。2019年至2021年,公司经营业绩高速增长,主要原因系:(1)半导体显示面板价格自2020年一季度触底反弹,并迎来一轮较为强劲且持续的上行期,直至2021年三季度开始冲高回落;(2)公司滁州、绵阳、长沙等新建面板产线产能陆续释放,产品销量大幅增长。

自2021年三季度以来,半导体显示面板价格持续回落,2022年1-6月公司面板平均销售单价较2021年下降66.26%。受此影响,公司2022年上半年经营业绩大幅下滑,公司2022年上半年归母净利润为24,995.14万元,扣非归母净利润为-139,954.29万元,发行人2022年业绩预计将大幅下滑。若未来因全球宏观经济衰退、国际地缘冲突加剧、新冠疫情反复、国际贸易摩擦加剧等因素导致终端消费电子需求进一步疲软,或行业扩产过度、市场竞争加剧等导致供需结构失衡,半导体显示面板价格或将进一步下跌,公司可能面临经营业绩大幅下滑,甚至亏损的风险。

问题20.关于上市标准

申请文件显示,发行人选择的上市标准为《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2.1.2条第(一)项,即“预计市值不低于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1亿元”。

请发行人:

(1)说明预计市值分析报告中关于估值结论的支持证据,就相关重要参数进行敏感性分析,说明预计市值分析的合理性。

(2)结合主营业务、产品构成、核心技术等因素,说明选取的同行业公司的恰当性,预计市值的测算过程及其客观性。

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一、说明预计市值分析报告中关于估值结论的支持证据,就相关重要参数进行敏感性分析,说明预计市值分析的合理性

(一)预计市值分析报告中关于估值结论的支持证据

在《预计市值分析报告》中,发行人运用可比公司法,并参考发行人报告期内最近一次外部股权融资的估值水平对预计市值情况进行了分析。相关测算过程如下:

1、可比公司法

发行人是一家专注于半导体显示领域的中国领先、世界知名的科技公司,主营业务为研发与制造半导体显示面板及智能显示终端,本次发行预计市值报告的可比公司的选取范围为A股上市的面板厂商、电视、显示器整机代工企业,所选取的可比公司具体为京东方A、TCL科技、龙腾光电、彩虹股份、深天马A、和辉光电、兆驰股份、康冠科技、冠捷科技。

发行人采用上述可比公司的市盈率、市销率、市净率作为估值指标对公司预计市值进行测算。可比公司对应的估值指标具体如下:

3家IPO终止!一家两次上会成功过会,最终注册阶段终止了!

如上表所示,综合参考可比公司的估值水平,根据公司2021年主营业务收入350.67亿元、归属母公司净利润54.06亿元、2022年6月末归属母公司净资产118.24亿元,公司预计市值不低于10亿元。

2、报告期内最近一次外部股权融资情况

2020年12月-2021年3月,公司引入深创投、京东方创投等8名外部投资者。本次外部股权融资对应的公司投后估值约为303.45亿元。参考报告期内公司最近一次外部股权融资估值水平,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公司预计市值不低于10亿元。

综上,基于可比公司估值法和报告期内公司最近一次外部股权融资估值水平,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公司预计市值不低于10亿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2.1.2条的第二套标准。

(二)就相关重要参数进行敏感性分析,说明预计市值分析的合理性

在可比公司法下,以可比公司市盈率、市销率、市净率分别作为关键参数进行敏感性分析,具体情况如下:

3家IPO终止!一家两次上会成功过会,最终注册阶段终止了!

由上表可得,假设公司可比公司的估值指标分别下降5%、10%、20%和30%,公司预计市值仍远高于10亿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2.1.2条的第二套标准。

可比公司法为行业内通用的估值方法,在常用的估值指标中,市盈率、市净率均适用于发行人可比公司分析,是适合发行人本次首次公开发行的估值指标。发行人充分考虑目前市场情况,选择可比公司相关估值区间作为公司IPO估值参考区间。此外,由于报告期内公司曾进行外部股权融资,公司还根据报告期内最近一次外部股权融资的估值水平(约为303.45亿元)作为预计市值的参考。基于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和报告期内公司最近一次外部股权融资估值水平,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公司预计市值不低于10亿元。

综上,发行人预计市值分析具有合理性。

二、结合主营业务、产品构成、核心技术等因素,说明选取的同行业公司的恰当性,预计市值的测算过程及其客观性。

公司主营业务为研发与制造半导体显示面板及智能显示终端。公司选择了主营业务与公司相似、产品类型与公司较为一致的同行业企业作为可比公司。其中,半导体显示面板行业A股上市公司包括京东方、TCL科技、深天马、龙腾光电、彩虹股份及和辉光电;智能显示终端行业A股上市公司包括冠捷科技、康冠科技、兆驰股份。

3家IPO终止!一家两次上会成功过会,最终注册阶段终止了!

3家IPO终止!一家两次上会成功过会,最终注册阶段终止了!

如上表所示,公司选择了主营业务与公司相似、产品类型与公司较为一致的同行业企业作为可比公司,选取的同行业公司恰当,结合同行业公司的估值指标及发行人最近一次融资估值,预计市值的测算过程合理、客观。

三、核查程序和核查意见

(一)核查程序

保荐人履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查阅了发行人可比公司定期报告等相关资料,了解相关公司主营业务情况、产品结构、利润水平等情况;

2、了解公司所属行业常用的相关估值指标,并从公共信息平台获取可比公司相关指标数据;

3、查阅了发行人最近一次外部股权融资相关的工商底档及增资协议。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1、发行人预计市值测算所选取的可比公司恰当,估值指标选取合理,预计市值测算过程依据充分,在对关键参数进行敏感性分析后,预计市值测算结果仍符合公司选择的“预计市值不低于10亿元”的上市标准,预计市值分析合理。

2、结合主营业务、产品构成、核心技术等因素,发行人选取的同行业公司恰当,预计市值的测算过程合理、客观。

今日热搜